关于对柳州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8-20 11:49   

建议内容:关于在市、县(区)设立法治进校园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

一、事由

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民学法、懂法、尊法、守法,必须对国民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有利阵地,法治宣传教育从学生抓起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因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有法治进校园任务的相关部门都期待能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在组织形式和教育内容等方面统一协调运作,以便使此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分析原因

目前,司法、公安(含交警)、检察、法院等部门都有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的职责,并按计划和步骤推进落实,都在学校设立了法治副校长,在学校中开展了很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各部门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大多都按照各自要求和方案行事,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从资源分配上看,有些学校因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好,相关部门各自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较为频繁,学校经常疲于应付,增加了学校负担;而有些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却较少被顾及,学生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因而造成有些学校设立了两、三个法制副校长,有的学校却没有法制副校长。另外从相关部门到校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上看,也大同小异,多有重复。久而久之,既影响法制教育效果,学校意见也比较大。

三、建议

建议:在市及各县(区)设立法治进校园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或哪个部门,成员单位为政法委、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教育等部门。在联席会议协调下,对法治进校园相关工作实行统一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评价,做到宣传教育内容整合、资源共享、对象均衡,使法治进校园工作更加有序、有效开展,达到真正目的。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关于在市、县(区)设立法治进校园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第034号)收悉,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围绕人大代表建议内容,认真领会建议精神,也主动与市人大代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对接工作,交流办理意见,积极落实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校法治副校长设立的问题。

2020年9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广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14号),同年11月,市教育局将该文转发至各县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贯彻执行。

该管理办法第四条 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各项管理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支持配合,学校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所在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每所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对师生人数众多、治安状况复杂、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可根据需要聘任2名以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一人最多兼任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辖区内中小学数量较多、分布较集中的,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因此,关于您提出的各部门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的问题以及有些学校设立了两、三个法治副校长,有的学校没有法治副校长的问题,按照《广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各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支持配合,学校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所在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辖区内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设立,由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关于市及各县(区)设立法治进校园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落实的问题。

设立法治进校园联席会议制度能强化各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共进齐抓,有序进行。

一是参照《广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14号)模式,由各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支持配合。

二是由目前已有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实施。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涉及各方力量参与,以达到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工作格局。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未保办)近期已两次发文,征求《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4份文件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2名,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35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领导小组和未保办承担的职责,其中有组织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承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法治进学校联席会议机制的建议可由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成员单位提议,作为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一项内容,即涉及青少年、未成年人保护及思想品德、法治宣传的工作,全市统一由一个议事机构统筹布局、整体推进,避免多头管理,各自为战,散乱无序的现象发生。

对于xx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恳请继续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促进工作发展。

柳州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