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柳北区司法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班

来源: 柳北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06-29 20:40    |  作者: 李朋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并正确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20年6月29日,柳北区司法局在局二楼教育室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全春华主持本次专题学习,局领导班子、各司法所所长、局机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司法所干警参加学习。

全春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行了逐条解读,讲解内容贴合实际,通俗易懂,尤其是一些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比如,社区矫正执行地的认定),通过讲解实际案例,帮大家精准把握其中要义,大家深受裨益,对正确执法有了更清晰的思路。

讲解过程中,全春华还针对新旧两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对比解读,强调了新旧之间的异同,比如,讲到集中教育时,新法就没有规定“双八”,这样在做矫正方案时,可以更加灵活,做到因人施教,这样更利于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讲到走访时,以后工作人员入户,可以向周围居民透露其犯罪信息的,便于群众监督;讲到对决定机关判定的执行地有异议时,社区矫正机构不能再直接把材料退回决定机关,而是必须接受入矫,然后再通过变更居住地进行纠正等等。

最后,整个学习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下课后,大家纷纷感慨:“全科长讲得很接地气,都是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的内容,通俗易懂,而且指导性很强,真是受益匪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