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6-02-02 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司法局

柳州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将柳州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构成,所有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柳州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司法厅各项工作部署,聚焦全面依法治市推进、平安柳州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司法行政队伍锻造等核心任务,严格恪守《条例》规定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路径、夯实工作根基,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我局依托局官方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对应依据标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行政执法相关数据、公务员招考岗位信息、报考条件及录用结果等重点政务内容,全年累计公开此类信息30件。同时,充分发挥政务微信、今日头条号、视频号等移动新媒体便捷高效、传播广泛的优势,扎实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便民服务工作。其中,通过“柳州法治”新媒体平台累计推送专栏259期、各类信息683条,平台订阅用户数达54685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全年未出台规章文件,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对应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及时调整发布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核心内容,依托部门门户网站搭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根据政策文件的发布、修订、废止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信息时效性与准确性。严格执行公文发布全流程管理机制,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体系,将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审核与公文制发审批同步推进、一体落实。按规定及时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保障信息公开渠道闭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着力提升官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与更新效能,强化政务公开专栏日常运维管理,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精准对外公布。深化“柳州法治”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立足司法行政部门法治宣传核心职能,常态化推送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生动展现柳州司法行政工作成效与先进经验,传递法治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制度,筑牢信息公开安全防线,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二是强化监督整改,定期对部门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内部巡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督导及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完善考核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与社会评议范畴,全年无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日常运维监管精细化程度不足;二是部分专栏栏目设置及信息发布逻辑有待优化;三是政民互动交流的深度与广度不够。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以《条例》为遵循,精准发力推进整改提升:一是强化精细化运维,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定期对网站及新媒体发布内容开展全面核查,确保平台安全规范运行;二是优化栏目布局,结合公众需求调整公开内容架构,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与透明度;三是深化政民互动,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州市司法局

20261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61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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