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维护组  |   发布日期: 2020-11-27 15:37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等相关规定,我编制了《柳州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费情况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www.li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相关事项请与柳州市司法局法制科联系。(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邮编:545001,电话:0772-386627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认真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法制科),由法制科科长兼任局公开办的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我局先后制定并印发了《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核制度》、《柳州市司法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科室责任、公开流程及公开时间等,有计划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从方便公众出发,采用各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市民可通过我局的门户网站“龙城普法网”了解我局每逢司法考试报名期间都公开的报名程序和需要的相关材料等相关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按时编制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布到“中国柳州”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并按要求对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多样,分别为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龙城普法网”、各类报纸、柳州电视台及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等。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载体的完善、维护和运行,统一平台也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2013年我局共公开信息39条。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布,及时更新和完善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对司法局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开,公开信息共39条,让群众更好的了解我局工作职责及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深入贯彻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全年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如下: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年内,我局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龙城普法网”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232余条。

(三)主动向“两馆一中心”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布的信息都及时报送纸质版到“两馆一中心”方便群众查阅,共报送69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先后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更新信息30条,在“龙城普法网”发布消息、通讯、专题、图片新闻等新闻稿件500多篇。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除了市局法制科外,我局在市政务中心三楼25号窗第四综合窗口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点,2013年度没有接到群众要求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免费,不收取任何的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在《柳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工作力度不够大、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途径有待扩展,为此,我局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狠抓落实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强化科室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切实增加水利信息量和时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4年1月1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单位:

(盖章)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

39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0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39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依申请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其中:未延期办结数

0

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一)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费用

   万元

0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其中:1.经编制部门同意设立的常设机构数

0

      2.其他临时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其中: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0

      2.举办各类培训班

1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