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简介
党组成员
主要职责
服务承诺
机构设置及职能
法律服务机构指南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机构设置及职能
 

内 设 机 构

机构

联系电话

办公室

2823528、2821506

律师管理科

3802807

公证管理科

2814564

法制宣传科

2829970、2816488

基层工作科

2863607、2801255

法制科

3866271

政治处

人事警务科

2823021

组织宣传科

2863610





 

        办公室
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行政工作和文秘信息;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起草局综合性文稿;管理本局国有资产、财务、装备;负责对外接待和本局机关保卫工作;指导司法行政信息技术网络建设。


        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承担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律师管理科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公证管理科
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管理全市公证机构的公证业务,协调各公证机构之间的关系和业务管辖。


        基层工作科
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指导、管理“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教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法制科
组织、协调起草全市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对司法行政各项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局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调研、法律研究;负责仲裁登记工作;监督、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归口管理市法学会业务工作。负责司法研究和对外交流。

 

        政治处(内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核定编制的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县(区)党委、政府县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负责县(区)司法局人员调进的审核和申报,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