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2026-202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6-09-30 08:50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法治参谋作用,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具有合法资质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2026-2028年度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柳州市司法局

二、服务单位

柳州市司法局

三、服务内容

(一)起草、审查、修改我局合同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协助完善法律文书报告、跟踪、落实、管理制度。

(二)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我局用法律手段管理单位各项事务,审查我局内部规章制度。

(三)对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决策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意见,协助重大疑难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对立法草案或征求意见稿提供审查意见。

(四)为我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外矛盾纠纷、信访事项提供法律支持,提出法律意见。

(五)对我局的行政复议草拟答复意见,组织证据。

(六)发现或预见涉及我局重大影响的隐患,适时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七)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法律知识培训。

(八)代理我局涉及的各类案件(出庭应诉案件另议)。

(九)承办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要求

(一)提供的服务律师的基本情况真实准确,服务律师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二)出具的法律意见、报告、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应是合法的、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三)及时按照我局合理要求报告关于法律服务中任何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能力达到本次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六、服务期

服务期为3年。

七、服务费用

预算6万/年(含税费),总预算18万(含税费)。

八、申请材料要求

(一)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律所简介及承办律师简介;

3.法律服务方案;

4.法律服务费用组成及报价。

(二)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请于2026年10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lzssfjflswk@163.com

(三)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选聘程序

(一)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律所进行评估,综合各律所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择优确定顾问单位,并在门户网站公示结果。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律所,我局将与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州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邓李纯

联系方式:1387726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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