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承春等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11-01 17:08   

李承春同志任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科长,免去其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周华(女)同志任立法科科长;

彭红勤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职务;

韦飞霞(女)同志任立案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立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田乐(女)同志任科技信息与综合保障科科长,免去其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职务;

罗磊同志任法治督察科副科长,免去其科技信息与综合保障科副科长职务;

覃露(女)同志任政府法律事务科副科长,免去其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副科长职务;

鲁鹏同志任社区矫正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法治督察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韦怡(女)同志任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副科长(主持科室工作)、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法治督察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闭玲玲(女)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政府法律事务科副科长职务;

姚锐同志任律师工作科副科长,免去其立法科副科长职务;

黄卫华同志任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克胜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温贵洪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社区矫正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降平同志任律师工作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柳州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