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关于(三江县代表团)XX代表(第145号)审议意见建议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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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2026年2月27日上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综治队伍建设,为乡镇司法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村级法律顾问配置”的意见建议,对我们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鞭策。我局高度重视您所提意见建议,迅速组织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全面采纳吸收,已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配齐配强司法所力量。近年来根据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局持续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力量建设工作,在配齐配强乡镇司法所干部队伍上精准发力,截至目前,全市乡镇司法所配备编制258名,实有编制人数236名,编制使用率为91.47%,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力量不断夯实。
二是扎实推进示范性司法所打造工作。指导各县(区)打造示范性司法所,按照“一县(区)一标杆”的标准建立10个示范司法所打造名单。我局定期不定期以“四不两直”形式到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于2025年对雒容司法所、柳南司法所进行了重点升级,在软硬件、配套措施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是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机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与资源优势,为司法所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筑牢根基。我局在城中区公园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试点实施“四所一庭”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资源整合,推动形成良性互动与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司法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是组织开展村级法律顾问配备工作。截至目前,全市410名律师、4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23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已实现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全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议转化为我们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举措。一是持续推动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对接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向基层司法所倾斜;二是强化队伍能力提升,开展岗位练兵、以案代训等业务培训活动,实施 “老带新” 结对,推动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与司法所联动履职;三是持续推进司法所建设,继续打造一批有示范效应的司法所,发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杆作用,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四是优化村级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根据各村在村务管理、人口规模、产业类型等方面具体情况,选优配强村级法律顾问,引导村级法律顾问发挥更大作用。
我们将继续以人大代表的建议作为工作新的动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及村级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柳州市司法局
2026年2月27日
(联系人:唐红丽,联系电话:0772-286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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