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6-11 18:00   

柳司复〔202418                                         签发人:陈家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97号提案的答复

付**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为推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的建议》(第197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协办。2024530日,我单位邀请了您、协办单位、监督部门召开了提案“面对面”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推动提案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落实提案关注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发挥,法治保障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成效

近年,市司法局积极发挥统筹、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职能,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府发挥全面统筹本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发展职能,切实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

以基层党建五基三化系列行动为总抓手,党建凝心聚力促发展,提升各方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认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定法治保障百镇千村万屯强基创优计划,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建成县区党建示范带27条、屯级示范党支部400多个。二是多形式全面提升政府、基层党组织、村干部等治理主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思想认识。利用广西普法云平台、广西法律服务网(12348广西法网)等网络学法平台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涉农部门举办的各种实体培训班,线上线下组织1000余次学法用法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依法治理思维。三是在民俗节普法宣传和农村文艺演出中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意义、价值的宣传和普及。

(二)建立素质好、水平高、留得住的农村法律服务队伍

多渠道挖掘法律服务人才资源,聚焦法治培训、普法宣传、应用实践三大重点,积极搭建管理、培训和实践三大平台,全力推动构建“村干部+法律顾问+网格员+村辅警+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建设。一是重点加强村干部法治培训。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计划,全市培育头雁书记274名;组织2520名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参加市级示范培训,建制村党员、村干部的普遍轮训;选强用好1282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严格落实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列为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重点。二是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养村“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律明白人”选拔考核机制;结合当地民俗因地制宜提升“法律明白人”处理矛盾纠纷能力。2022年以来在全市1237个村(社区)培养了“法律明白人”12109人,平均每村(社区)9名“法律明白人”,2022-2023年,全市“法律明白人”共参与政策法规宣讲1.4万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万起。三是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截止2023年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570家,人民调解员8972名,2023年至今,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6.8万余次,调解纠纷案件1.77万余件,调解成功1.7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9%,人民调解员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劳动人事争议等传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切实提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可及性

一是完善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2023年底已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1366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37个,共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230台,其中:市、县级配备率100%,乡(镇、街道)配备率78.81%二是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广西公共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形成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12348网络、热线平台宣传推广,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资源,“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延伸到乡村,基层群众通过一个窗口就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推出如:“减免公证费”“上门服务”“邮递服务”等便民服务,逐步实现法援、公证等法律服务事项全程电子化“一站式”跨区域办理。三是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内容、方法和机制。利用民族坡会、节日加强重要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对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开展村民听得懂、喜闻乐见的普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把法治宣传送到家门口;融水、三江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积极组织县直各单位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普法重点活动,深入挖掘县域丰厚的文化资源,讲好法治文化故事,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四是强化村居法律顾问精准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1237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共420名律师和2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多项工作,综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目前,在经费有限情况下,法律顾问们组建各村法律服务微信群,公布联系电话,定期推送法律服务信息,在线解答咨询等方式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律服务。

二、提案所反映问题的原因分析

您在提案中指出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缓慢等问题,我们分析原因如下:

(一)关于“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识有待提高”问题。农村基层组织大量时间、精力放在经济发展、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上,对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设计确实有所忽略,一定程度影响少数民族地区村民法治意识提升速度。但近年来,柳州市各县区,特别是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地区已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大了法律培训、讲座、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法律援助、公证业务等向乡镇、村(社区)延伸的力度,不断增强乡镇、村(社区)干部法治意识和主体责任。

(二)关于“法治人员短缺且专业化水平不高”,“乡镇司法所人员配备力量不足”,“法律明白人”队伍稳定性、积极性不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开展法治宣传方式和载体单一,内容与村民实际需求脱节”等问题。近年主要受经济下行和财政紧缩政策影响,人员、经费、培训持续缩减,司法所队伍储备和发展、人民调解员的专项培训受到较大影响,调解员工作经费(补贴)得不到保障,“法律明白人”也无专项经费。

(三)关于“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12348”热线电话的宣传、普及和知晓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乡村发挥的作用一般或没有发挥作用”问题。2021年起,自治区司法厅已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全部上收统一管理,村民拨打热线、均由司法厅统一购买服务的南宁律所律师解答,不能与市、县、区法律服务平台对接,市、县(区)自己设置的服务热线也 “五花八门”,没有统一,法律服务热线整体规划布局的改变确实影响了“12348”法律热线的作用发挥。我们目前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帮助。同时,我局已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期待自上而下整体规划设计调整,进一步提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基层作用发挥。

(四)关于“部分律师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认识不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不好问题”。虽然全市1237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但由于财政经费困难,上级每年拨付的县区专项经费被统筹,本地的配套经费更是无法落实,很多已完成工作任务律师甚至出现被拖欠几年的顾问补贴的情况,再加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本就是半公益性质,以至于造成如今的局面。近两年,部分县区司法局已调整为利用本地司法行政干警资源每季度到村社区开展线下法律服务并配合线上服务方式,确保该项工作延续下去。

三、下一步计划

建设好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等惠及更多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必须长期坚持。我们将按您的建议,在强化思想认识、建好法律服务队伍、提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可及性上不断改进完善。结合当前形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合资源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培训。在财政紧张情况下,市、县(区)尽力统筹财力、物力,积极对接各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式,组织同堂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利用上级如公安部挂点乡村振兴支援资源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服务队伍的培训,激发工作积极性。同时,贯彻落实司法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加强“法律明白人”在民法典、征地拆迁、家庭婚姻、民间借贷、农民工维权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培训,提升专业素质能力。

(二)开展“接地气”“入人心”的法治宣传活动。我局将继续围绕村民关心的法律热点,利用“法治三月三”“宪法宣传周”及少数民族节点普法;依托群众喜闻乐见的桂剧、山歌、彩调、多耶、壮欢等地方文艺,持续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乡镇普法大讲堂、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作用,让群众出门见法、常态化学法,普法更接地气、更入人心。

(三)创新“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方法。继续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公证代办、行政复议代办、乡镇一站式法律综合服务站建设等工作。突出便民导向,通过线上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提高群众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公共法律资源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度。调动本地司法行政、公职律师资源、上级资源等,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的补充或联动。

专此答复。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司法局

2024611

(公开选项: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承办人:冯泳,联系电话:0772-2818540

抄送:廖剑波副市长、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