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关于设立柳州市律师远程会见中心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等新制度的相继实施,律师会见需求量越来越大,而看守所会见室及警力有限,特别是疫情防控下,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原有的在看守所会见的方式,为律师执业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建议:一是由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律师协会联动、密切协作,共同筹建柳州市律师远程会见中心。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建议由柳州市司法局牵头确定远程会见中心的场所,柳州市公安局协调各个看守所,柳州市财政局给予建设资金保障,柳州市律师协会配合,推进远程视频会见室建成,为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搭建快速会见平台。三是制定《柳州市律师远程会见须知指引》,明确远程视频会见的适用范围、具体方式,对预约时间、预约流程、会见程序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建立看守所和远程会见中心的内部衔接机制,确保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规范顺畅运行,为远程会见中心有序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承办单位:柳州市司法局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18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设立柳州市律师远程会见中心的建议》(第1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设立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可缓解律师会见难问题,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目前,柳州市鹿寨县已在看守所和县公安局派出所建立有律师远程会见室,柳江区也在积极筹建律师远程会见室。柳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建立柳州市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工作,积极与配合办理单位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财政局开展了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填报了《柳州市建议提案办理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制定了《柳州市律师远程会见中心项目实施方案》。为保障信息安全和远程会见便利,柳州市司法局计划通过公安专网搭建柳州市律师远程会见信息交换系统,在看守所设置被监管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端10个,在试点派出所或公安办案中心设置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端10个。设置上述被监管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端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端,在硬件方面需要购置视频会议一体机、电子签名捺印终端、律师会见控制器等硬件20套;在软件方面需要购置律师会见预约小程序和律师远程会见管理系统各1套。根据市场调查结果,上述硬件和软件造价合计196万元,待财政经费落实后,即可予以实施。
柳州市司法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