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3-06-07 09:00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6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律师参与乡村法治建设

作用的建议》的答复

xx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律师参与乡村法治建设作用的建议》(第16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法〔20185)、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41号)、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全市411名律师和3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村()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全市123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2年以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办理案件2481件,提供法律咨询12497人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1757次,服务总时长128107小时。

但目前在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乡村法治建设作用等方面仍有待改进。为此,我局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强法律顾问队伍。完善选聘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挑选有担当、有能力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

二是健全服务机制。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因地制宜制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提供至少一次现场法律服务,每年至少提供2次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服务。

三是规范台账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实行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一村一卷,确保如实记录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

四是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村屯、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工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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