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5-06-11 11:30   

XX代表:

您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的建议》(第30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法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方面

全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政法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担其责,履职尽责。近年来,市司法局与各政法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2024年5月,柳州市在全区率先出台《柳州市公安局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与司法所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方案》,整合力量,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

同年7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印发《柳州市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诊断和妊娠检查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病情复查和妊娠检查工作。

2025年5月28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印发《柳州市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方案(2025-2027年)》,通过政策扶持、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劳动保障等措施,切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难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同年6月3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柳州市社区矫正对象限制出境通报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公检法司各部门衔接配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境外逃和脱管漏管,确保刑罚的正确执行。

县区也采取了相关行动。如:鱼峰区司法局联合鱼峰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鱼峰区社区矫正对象活动信息化核查联动机制的意见》,每季度与鱼峰公安分局开展一次信息化联合核查,对筛选出有再犯罪或失联风险的对象进行重点关注。柳北区司法局会同柳北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印发了《柳北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信息化核查工作机制(试行)》。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重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今年5月21日,市司法局邀请市国家保密局领导以“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的泄密风险及防范”为主题的保密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在调查评估等工作中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二、关于“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协同配合”方面

市司法局通过强化执法体系、强化监管防护网络、强化部门协作指导各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体系,有效整合执法力量。围绕监地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工作衔接等持续推进监地“刑罚执行一体化”共建。目前市县两级司法局已有7个单位与监狱结成刑罚执行一体化共建单位,深化监地双向交流,学习监所规范化管理经验,提高管教能力和水平,不断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和帮扶模式,推动刑罚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我们充分用好自治区司法厅选派到各县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戒毒警察力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质量,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出台《柳州市司法局选派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联合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工作衔接、监管教育、基础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社会力量参与等社区矫正工作内容,形成了一体化管理系统。在全市组建了三个联合执法工作组,每组负责3—4个县区,覆盖所有县区。充分发挥派驻警察自身优势,在疑难、重大案件的调查评估、查找脱漏管和失联社区矫正对象、相关突发事件处置,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再犯罪调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应急演练等10个方面深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1次,出动执法人员69人次,其中出动选派警察35人次。开展集中教育、队列操练172人次,警示教育144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0人次,个别矫正教育7人,走访重点对象3人,心理矫治4人,警告1人,协调未成年社矫对象重新入学2人,就业帮扶指导1人,形成联合执法强劲合力。

二是强化监管防护网络,严密防范脱管漏管。充分发挥“智慧矫正”信息化监管优势,对社矫对象全面实施定位监控,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每天至少开展两次信息化核查,市司法局每周通报一次各县区定位率情况,督促限时整改。对手机停机关机离线、越界、人机分离等定位异常和恶意逃避监管人员,及时查找核实,视具体情形依法予以训诫、警告或提请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符合法定收监条件的依法提请收监,确保“在线见人,不在线必见人”,努力实现社矫对象“看得住”、“管得牢”。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被训诫104人次、警告60人次、行政拘留9人次、依法撤销缓刑及暂予监外执行8人。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定位在线率稳定保持在99.5%左右,全区第一。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破解治理难点堵点。2023年9月,团市委和市司法局签订柳州市未成年人矫正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目前已为全市10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干预、成长关爱、权益维护等社工服务,成功协调重新入学3人。2024年5月,出台了《柳州市公安局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与司法所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方案》。融安县司法局已与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联网;鱼峰区司法局每季度与鱼峰公安分局开展一次信息化联合核查,对辖区内在矫对象行动轨迹进行全面核查;各县区司法局每月将新入矫和解矫名单给县区公安分局进行数据比对,公安机关已成功协助司法所查找到疑似失联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9人次;联合开展涉电信网络诈骗、黑恶犯罪等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教育;持续推进涉电诈犯罪打击治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反诈宣传教育。

三、关于“系统加强心理矫治教育”方面

市司法局积极推行“三配”(即配好心理服务设备、配强心理服务力量、配套心理服务制度)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和总结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方式方法,走出了一条真情温暖的矫治之路,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送去“心灵阳光”,帮助其提升心理健康水平,有效地预防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2024年市司法局联合广西脑科医院成立全区首家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基地。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档案建档率及总测评率已达98%。

一是配好心理服务设备,夯实工作基础。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心理矫治室总面积368平方米,器材设施总投入134万元,配备了心理自助系统、音乐放松按摩治疗椅、心理推演沙盘、宣泄假人、心理测试仪等设备,使社区矫正对象在身心放松的状态下接受良性干预。

二是配强心理服务力量,壮大工作队伍。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抓手,从“心”上做引导工作,解决认识“回归”的问题,能有效激发社区矫正对象自我改造的动力。2025年6月4日至6日,柳城县司法局组织14名心理矫治业务骨干参加柳城监狱举办的全区监狱系统柳州片区心理咨询人员暨罪犯心理矫治督导活动。让心理矫治业务骨干零距离学习监狱系统的先进经验,学习实用的心理干预技巧,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力量。

为了充实社区矫正心理帮扶力量,柳州市还借助监狱警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由持有心理咨询师证的监狱警察到县区社区矫正中心提供服务。目前,柳州市有3个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邀请第三方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到社区矫正中心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组织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其中,融水县司法局每年投入48万元购买县社区矫正中心和20个司法所心理矫治等非执法类项目;柳南区司法局每年投入27万元购买心理矫治等非执法类项目;柳江区司法局每年投入10万元购买心理矫治和集中教育服务。

三是配套咨询服务制度,规范服务管理。近年来,柳州市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心理矫治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主要从动态上把握、制度上规范入手,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法治性。首先是在动态上精准把握。主要通过开展“六清”走访,全面准确掌握动态,将摸排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态融入日常走访工作中,对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六清”,即基本情况清、行动去向清、生活状况清、社会关系清、现实表现清、心理状态清,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测评,重点关注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其次是在咨询服务制度上精准建立。注重加强程序化建设,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初次会面摄入性谈话、心理测评、心理档案建立、心理健康状况分析、后续心理咨询活动等五大心理矫治步骤,并针对其在入矫、矫中和解矫三个阶段不同的心理、行为特征和需求,设定相应的教育矫正目标、措施、方法,确保“对症下药、行之有效”。对于心理测评结果为红码和橙码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在24、48小时内进行走访核实,如确实需要心理干预,报县区司法局,并由县区心理专家依规进行处置,如县区司法局处置有困难的,报市司法局,由柳州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基地心理专家依规处置。

对学校未成年人心理矫治探索,市教育局采取多项举措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是我市493所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3000多名,符合“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要求。二是持续开展“医教结合”“社工进校园”等专项行动,心理社工进校园累计解决心理个案1000余例,帮助1万多名青少年解决心理健康教育难题。三是邀请心理医生进校园开展宣讲、培训次数达到126次,受益师生家长约3万人。四是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提供每天15小时的心理咨询服务,接听2200余个,解决青少年心理个案400余个。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全覆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对8508名重点学生按“一生一档”建立心理档案及跟踪处理台账,做到重点排查、提前介入、及时疏导,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助困帮扶”方面

一是制定就业帮扶制度。2025年5月28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印发《柳州市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方案(2025-2027年)》,通过政策扶持、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劳动保障等措施,切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难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二是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三个基地建设。建好用好全市28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68个公益活动基地、26个就业帮扶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帮扶与教育。三是强化就业培训推荐。市司法局在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累计投入120万元,已有360名贫困社区矫正对象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在柳州市万年青职业培训学校投入17.7万元,已培训社区矫正困难群体353人,39人获职业上岗证书。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组织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案卷评查,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教育措施,督促各县区严格根据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力度,加强案例警示等日常教育和专门教育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在矫意识和认罪伏法意识;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之间沟通交流,特别是加强向市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与公检法等政法单位的沟通交流和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柳州市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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