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4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4号提案《关于律师参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建设
的建议》的答复
xx委员:
收到您《关于律师参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建设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了您提出的工作建议。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律师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及加强对律师队伍培训教育、党建文化建设、考核及宣传的建议,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近年来,柳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律师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加强律师行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力度,并通过强化律所党建文化建设,以此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组织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律师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在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党支部(联合党支部)书记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治纪律教育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并在律所内掀起学习热潮;同时每年组织全市律师参加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培训,加强律师责任意识和业务知识储备,并注重提高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能力。
二是积极夯实党建根基,规范支部党建活动,以党建文化促进律师行业发展。2018年柳州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并每年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评星创优活动,今年上半年继续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和规范化建设评比活动,以评选表彰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组织召开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专题听取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在全行业内部署开展“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全面落实落细“五查五清五提升”工作任务清单攻坚目标要求,进一步夯实律师事务所党建文化建设。下一步将通过律师事务所“强管理 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统筹推进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让广大律师在新时代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三是结合“线上+线下”宣传普法,扩大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积极影响。近年来,柳州市司法局利用节日庆典积极组织律师、律师事务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六进”等系列主题活动,深入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法律讲座与普法教育,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积极动员全市律师事务所组建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基层行”系列活动,线上通过法律热线、微信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线下投入到基层一线,用专业知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柳州市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有效扩大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影响,积极担负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
二、关于工作长效机制问题及完善机制、扩宽律师服务领域的建议,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柳州市司法局近年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多方协同推进,完善机制,细化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2016年起,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协联合柳州市中院、柳北区法院、城中区法院、柳南区法院、鱼峰区法院制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与代理申诉制度暂行办法(试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律师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工作安排,每周二轮流指派律师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北区、柳南区、鱼峰区、城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涉法涉诉信访值班点值班,有效化解信访涉诉矛盾纠纷。为进一步保障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要求,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与柳州市信访局通过多次协商与交流,柳州市信访局与柳州市律师协会最终签订《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柳州市律师协会在每周一至周五上午选派律师到柳州市信访局法律咨询室值班,并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进一步扩大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覆盖面。
二是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鼓励和推进律师积极参与多元纠纷“大调解”。柳州市司法局积极响应《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柳州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与各级法院、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紧密联系,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机制,并根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深化民商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近年来参与诉调对接的探索与实践,指导柳州市律师协会在2022年5月颁布《柳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22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共有173名律师担任调解员,印发《柳州市律师调解工作室 柳州市律师调解员名册》,以提供给有纠纷调解需求的单位和个人选择律师调解机构及律师调解员时参考。各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接受法院、劳动仲裁委、消委会、市总工会指派,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出具调解文书并进行司法确认。同时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推荐律师到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担任兼职调解员,推荐律师加入柳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通过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基本完善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助力柳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柳州市各律师调解工作室共参与调解案件353件,参与人数78人,其中成功化解纠纷35件。
三是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柳州市司法局自2013年开始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到2018年提前完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现全市(县)共有429名律师和4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到121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当中,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并按照要求每年续约,确保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的顺利开展。签约法律顾问律师,按照要求定期到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解答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阶段。同时各县区司法所、各级社区村委不定期联合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顾问”进乡村活动,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现场解答村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在遇到问题时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共深入乡镇、村居举办法治讲座19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5000多人,协助村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法律意见,现场参与调解纠纷,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为化解纠纷提供法治保障。截至目前,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村居矛盾纠纷化解340余次。
三、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作用认识不足问题及扩大政府法律顾问覆盖面的建议,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柳州市司法局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构架,扩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覆盖面,将政府法律工作由事后处理,推进到事前预防。
一是积极搭建平台,选聘市委法律顾问。贯彻落实柳州市《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要求,2021年12月,柳州市启动第二次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由柳州市司法局牵头,经过广泛推荐、慎重研究,层层考核把关,确定了五位律师担任市委法律顾问,聘期至中共柳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任期结束为止。
二是继续提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含内部及外聘顾问)覆盖率。依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中法办发〔2021〕4号)等中央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培养发展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推行“律师驻队”、“律师值班”等工作制度。截至目前我市县级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134人,其中内部法律顾问28人,外聘法律顾问106人,公职律师56名,具备法律执业资格或律师资格86人。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组合出拳,按照分工充分发挥各自的法律专长,共同提出法律意见,形成强有力的法治支持和保障,作出重大决策前都能按规定安排法律顾问参与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发展,将政府法律工作由事后处理,推进到事前预防。同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每年对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理论素养。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1号)要求,下一步,将继续加快推进开展柳州市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工作,力争在2022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2022年底前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市、县级党政机关分别达到50%、30%。
由此,通过加强律师思想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完善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强化各方合力,拓宽律师服务领域,深入推进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更好地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柳州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