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行政自由裁量标准
序 号 | 违法种类 | 处罚依据 | 适用情形 | 裁量标准 |
1 | 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下。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 | |||
2 | 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 |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下。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对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 | |||
3 | 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下。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 | |||
4 | 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 |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下。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 | |||
5 | 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愿意履行的。 | 警告。 | |
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履行的。 | 停止执业2个月以下。 | |||
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履行,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停止执业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 | |||
6 | 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可以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可以处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 |||
7 |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 |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可以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可以处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 |||
8 | 律师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或经司法行政机关查处能及时返还当事人的。 | 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或经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能及时返还当事人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可以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可以处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 |||
9 | 律师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 未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 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失,主动承认错误,且积极消除影响的。 | 警告;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失,不主动承认错误,不积极消除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可以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 | |||
给当事人造成特大损失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可以处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 |||
10 | 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 | 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1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办理案件,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2次,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3次以上,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不足3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3次以上,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违法所得在3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报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
11 | 律师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 行贿数额不足2000元或行贿未成功,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主动交代行贿经过和人员的。 |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行贿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主动交代行贿经过和人员的。 | 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行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但未构成犯罪的;虽然行贿数额不足5000元或行贿未成功,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主动交代行贿经过和人员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行贿行为涉及人员众多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报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
12 | 律师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 | 提供虚假材料1 份,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提供虚假材料2 份,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提供虚假材料3份以上的;虽然提供虚假材料2 份以下,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律师执业证,经查实不符合律师执业条件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报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
13 | 律师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 未对案件造成实际影响,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未对案件造成实际影响,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对案件造成实际影响,且由办案机关书面确认的。 | 给予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导致案件产生错误的裁判结果,且依法确认或由办案机关书面确认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报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
14 | 律师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
| 无违法所得,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不足30000元;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所得在3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报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
15 | 律师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 以言词方式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以言词方式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造成社会影响较小,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以言词或暴力方式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虽然未造成任何社会影响或者造成社会影响较小,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以言词或暴力方式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报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
16 | 律师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 未造成社会危害,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造成社会危害较小,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造成社会危害较大的;虽然未造成任何社会危害或者造成社会危害较小,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造成特大社会危害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报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
17 | 律师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 未造成社会影响,主动承认错误的。 |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造成社会影响较小,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消除影响的。 | 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虽然未造成社会影响或者造成社会影响较小,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积极消除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造成特大社会危害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报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
18 | 律师泄露国家秘密的。 | 未造成社会危害,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造成社会危害较小,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造成社会危害较大的;虽然未造成社会危害或者造成社会危害较小,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造成特大社会危害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报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 |||
19 | 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 律师事务所因下列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可以处30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负责人给予警告。 |
违法所得不足30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违法所得在30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可以处5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违法所得在5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8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报司法厅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其负责人处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 |||
20 | 律师事务所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 违反法定程序办理重大变更事项1件,主动承认错误,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负责人给予警告。 | |
违反法定程序办理重大变更事项1件以上不足3件,主动承认错误,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法定程序办理重大变更事项3件以上的;虽然违反法定程序办理重大变更事项不足3件,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可以处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停业整顿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负责人处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 |||
21 | 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 律师事务所因下列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30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负责人给予警告。 |
违法所得不足30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违法所得在30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可以处5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违法所得在5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8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报司法厅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其负责人处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 |||
22 | 律师事务所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负责人给予警告。 | |
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不足3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对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造成不良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违法所得在30000元以上的;对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 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报司法厅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其负责人处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 |||
23 | 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律师事务所因下列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负责人给予警告。 |
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不足3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违法所得在3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报司法厅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其负责人处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 |||
24 | 律师事务所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愿意履行的。 | 警告。对其负责人给予警告。 | |
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履行的。 | 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履行,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停业整顿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25 | 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律师事务所因下列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 提供虚假材料1 份,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负责人给予警告。 |
提供虚假材料2 份,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提供虚假材料3份以上的;虽然提供虚假材料2 份以下,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经查实不符合设立律师事务所条件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报司法厅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其负责人处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 |||
26 | 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对其负责人给予警告。 | |
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但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警告;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且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造成较大消极社会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可以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报司法厅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其负责人处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 |||
27 | 律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一条 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业整顿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发生1次的。 | 给予停止执业三至六个月的处罚。 |
发生2次的。 | 给予停止执业六至九个月的处罚。 | |||
发生3次以上的。 | 给予停止执业九至十二个月的处罚。 | |||
28 |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虽然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 |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 |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
29 |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 | 初次违法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公证员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4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对公证机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5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
30 |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 | 初次违法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公证员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4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对公证机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5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
31 | 公证员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
……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
| 违法行为持续在3个月以内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行为持续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行为持续9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公证员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4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行为持续12个月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对公证机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5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
32 | 公证员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 | 初次违法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4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对公证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5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
33 | 公证员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 初次违法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4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对公证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5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
34 | 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 | 初次违法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35 |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 | 初次违法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业整顿1个月;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8万元的罚款,可以并处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停业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36 | 公证员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 | 初次违法或侵占、挪用公证费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在5000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2次的或侵占、挪用公证费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3次的或侵占、挪用公证费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侵占、挪用公证费在2万元以上的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在2万元以上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37 |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 | 初次违法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业整顿1个月;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8万元的罚款,可以并处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停业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38 | 公证员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行为给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行为给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不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损害行业形象,造成社会影响的。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违法行为给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 |||
39 | 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 |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 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愿意履行的。 |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
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履行的。 | 给予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 |||
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履行,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给予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 |||
40 | 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 警告、责令改正。 |
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改正的。 | 给予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 |||
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改正,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给予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 |||
41 |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 | 警告、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警告、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的罚款。 | |||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 | 给予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责令退还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2倍的罚款。 | |||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 给予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责令退还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3倍的罚款。 | |||
42 | 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43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二)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44 | 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业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三)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45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四)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46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五)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 | 违法行为持续在3个月内,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行为持续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行为持续在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行为持续9个月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47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 初次违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愿意改正的,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改正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改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改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48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七)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49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八)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0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九)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入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1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业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2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一)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3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二)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4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三)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警告。 |
违法行为给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行为给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不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损害行业形象,造成社会影响的;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行为给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5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四)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6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五)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7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六)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8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七)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59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八)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
……
| 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警告。 |
违法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较大损失,不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损害行业形象,造成社会影响的;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60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伪造、藏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藏匿、毁灭证据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十九)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61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二十)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 | 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
62 | 未经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初次非法执业的,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下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处1.5万元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处2.5万元的罚款。 | |||
63 |
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二)登记或者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未依法办理变更或者备案登记的;(三)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司法鉴定许可证》或者司法鉴定备案文书的;(四)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五)以诋毁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或者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或者不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的;(七)违反规定接受委托的; (八)应当停止执业而继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九)组织未经登记的人员违反规定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或者组织司法鉴定人超出本人登记的业务范围执业的;(十)组织司法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鉴定的;(十一)拒绝履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义务的; (十二)拒绝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十三)对本机构司法鉴定人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初次非法执业的,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下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停止执业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停止执业5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处1.5万元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停止执业10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的罚款。 | |||
64 | 司法鉴定人违法违规行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执业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二)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三)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 (四)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或者当事人财物的; (五)应当停止执业或者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终止,继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六)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的; (七)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司法鉴定的; (八)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不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的; (九)拒绝履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义务的; (十)拒绝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 初次非法执业的,无违法所得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 |
违法2次的或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停止执业1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违法3次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停止执业2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违法4次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 | 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停止执业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