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仲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仲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仲裁委员会是柳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仲裁法》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建的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新型仲裁机构,是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法人。
本单位于1996年3月成立,由具有法律、经济贸易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仲裁案件的组织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本单位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参照国际惯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020年,我委紧紧围绕柳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柳州市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为民仲裁的服务宗旨,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不断提高仲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柳州仲裁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020年,我委现委员会组成人数为11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8人),下设日常办事机构柳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制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2020年,我委全年共受理各类仲裁申请116件,涉案标的额19379万元,调解和解案件数27件。截止2020年底,我委主要涉及业务类型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具体案件分类如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9件、金融合同纠纷13件、房地产合同纠纷21件、租赁合同纠纷12件、买卖合同纠纷18件、股权转让合同纠纷1件,其他合同纠纷32件。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仅含柳州仲裁委员会。本单位内设三个部门,分别为:案件受理部、对外联络发展部、行政人事部。单位人员编制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编制总数为18人,截止2020年底,编内在职7人,退休1人,聘用2人。
第二部分:柳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83.07万元,支出总计183.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37.05万元;分别增长25.37%。增加主要原因:1、2019年新入职在编人员2人,增人增资,公用经费定额增加;2、2020年业务量增加,相应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7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65万元;占比99.10% ;其他收入1.60万元,占比0.90%。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81.47元,其中:基本支出 36.53万元,占20.13%;项目支出144.94万元,占79.87%。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75.6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1.74万元,增长22.06%;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81.4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41.98万元,增长30.10%。增加主要原因:1、2019年新入职在编人员2人,增人增资,公用经费定额增加;2、2020年业务量增加,相应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98万元,增加30.1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71.61万元,占94.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5万元,占3.28%;卫生健康(类)支出1.53万元,占0.84%;住房保障(类)支出2.39万元,占1.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63万元,支出决算为1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进度未能如预期推进,需要延迟到下年继续实施。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仲裁(项)。年初预算为168.1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进度未能如预期推进,需要延迟到下年继续实施。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67万元,支出决算为2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事业运行经费使用完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使用完毕。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经费使用完毕。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经费使用完毕。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事业单位医疗经费使用完毕。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公积金经费使用完毕。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故2020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0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0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一)前期准备。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绩效管理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重要管理工具,制定《柳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转发了市财政局关于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组织过程。一是强化绩效目标。每年对本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二是推进目标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三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各个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额度。
(三)分析评价。一是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监督审查。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结合本单位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一次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活动,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在普遍开展单位自我评价基础上,选择当年重点项目开展再评价,通过评价结果反馈,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按照《2020年度柳州仲裁委员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主要有二个方面内容:一案件受理数达到160件以上,二被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数控制在2件以内。这两个绩效目标均目标明确、配套资金到位、及时并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审批程序支出,但由于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影响,全年案件受理数量减少,办案流程被迫延长,全年结案率降到60%,以及个别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支出进度为89%,部分绩效目标未达到在2020年底达到年初制定的效果:全年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116件,未完成既定的160件目标;全年被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0件,办案质量优异,确保仲裁裁决公平、公正,无错案的发生,综合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2020年我单位绩效自评合计得分88.05分,其中: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得分86.78分,绩效目标评分91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针对疫情防控问题,我单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主要是通过以智慧仲裁庭为纽带,积极引导当事人、仲裁庭通过利用现有数字化终端设备进行线上“不见面”开庭,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二是实践促进互联网仲裁制度、机制、流程创新,用先进技术手段将更多领域经济纠纷整合到网上办理,服务多元化争端需求等手段,确保我单位的工作更好开展,并按要求完成既定的各项绩效管理目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6.85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柳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