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7-30 15:48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柳州。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设置,中共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作为全面统筹协调法治工作的履职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法治市相关制度,我局草拟了《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制度(草案)》《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草案)》《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管理制度(草案)》等文件,同时,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草拟各协调小组的议事制度。积极做好对我市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组建委员会的指导工作,督促建立相关制度和规范办文办会工作。

(二)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

1.组织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工作。通过指派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值班、专项业务培训授课、专项协调会、专题研究会、项目论证会、市政府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等途径和方式履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政府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监督工作,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督范围。

4.大力规范、协调行政执法行为。为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即“三项制度”),现已印发执行。

5.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高效。

6.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选任、考核职责。

(三)推进柳州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构建平安柳州保驾护航。

1.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做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法援的全覆盖。

2.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柳州市“法治文化惠民行”结合春节、圩日、坡会等节庆活动,推进“法律六进”及系列专业法宣传活动,并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网站进行立体宣传报道。推进全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夯实普法阵地,在运营好原有“龙城普法”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矩阵的基础上,我局新开通了“柳州司法”抖音号和“柳州法治”微信公众号。

3.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路径。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分专业、分领域、分行业的要求,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路径,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4.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严格管控,组织开展以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防非正常上访、防涉黑涉恶等内容为主的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活动,全市未发生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案(事)件,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

(四)不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广度和深度,开启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新局面。

1.有力推进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形成“网上网下齐头并进、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格局。按照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要求,我局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5个,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实体平台普及化目标基本实现。

2.司法鉴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对我市7家司法鉴定机构,70名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市在全区市属司法鉴定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中成为最多机构获得信用等级AAA级的市。

3.开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工作。

4.继续履行仲裁法普法、推广职责,多种方式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引起先进经验,创新仲裁技术,试点网络仲裁工作,在提高仲裁工作效率的同时推广仲裁法律制度。

(五)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公证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充分发挥公证职能特点,积极与法院、银行、金融、民政、律师所等部门交流,宣传公证功能与作用,开展司法辅助、金融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知识产权保护、虚拟财产传承、意定监护、养老公证服务等业务。

(六)组织引导律师为推进柳州经济社会及法治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根据需要加强和改进已成立的律师团的队伍建设,组建新的律师团;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七)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队伍建设。

1.围绕机构改革重组,抓紧抓实全局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机构改革任务。

2.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的汇总决算报表由4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柳州市司法局;参公事业单位1个, 即: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柳州市公证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即:柳州仲裁委员会。


第二部分:柳州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4870.36万元,支出总计4870.3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303.49万元;分别下降5.87%。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普法下乡、外出调研等工作;压减2020年部分预算经费;本年度无司法厅法治项目创建经费。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4310.9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07.22万元,占比99.91%;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75万元,占比0.09%。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434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5.52万元,占比61.81%;项目支出1659.47万元,占比38.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729.15万元、4729.1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0.21万元、300.21万元,下降5.97%、下降5.97%。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普法下乡、外出调研等工作;压减2020年部分预算经费;本年度无司法厅法治项目创建经费。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4.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8.68万元,下降3.9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4.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549.07万元,占81.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6.07万元,占9.35%;卫生健康(类)支出204.04万元,占4.7%;住房保障(类)支出185.74万元,占4.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05.8万元,支出决算为434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绩效考评奖励款、柳州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智慧城市智慧司法项目、增人增资后相应增加的款项等;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9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19年绩效考评奖励款、增人增资,年度调整工资后追加款。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7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司法制服采购经费结转,于本年度支付费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82.48万元,支出决算为7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学习、调研等活动,经费未使用完毕。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下乡普法宣传活动,经费未使用完毕。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54.13元,支出决算为30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公证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财政下拨预算经费的时间和额度是根据其上缴的公证收入而定,2020年11月底下拨最后的业务活动经费,单位获得经费的时间较晚,难以开展活动,经费未使用完毕。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使用往年结转经费。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仲裁(项)。年初预算为1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柳州仲裁委员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底预算经费随着上缴收入下拨时间较晚,且受疫情影响,“柳州仲裁柳东服务中心”项目在2020年内未能实际启动实施,经费未使用完毕。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下乡宣传社区矫正法活动,经费未使用完毕。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法治工作,并使用往年结转经费。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达年初预算90%以上是属于支出差异范畴内,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未使用完毕。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43万元,支出决算为17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柳州市公证处2019年11月新进人员工资及绩效工资预算。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76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我局司法业务用房项目经费,建设智慧司法(一期)项目,并使用往年结转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7.09万元,支出决算为8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抚恤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养老保险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职业年金费用。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8.33万元,支出决算为9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支付医疗保险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柳州市公证处2019年11月新进人员医疗保险预算。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2.79万元,支出决算为9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8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柳州市公证处2019年11月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预算。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14.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95万元,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预算的5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32.73%。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11万元,下降3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2020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2万元,下降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万元,下降46%。

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考察及差旅支出,无预算不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部门接待考察、调研次数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28万元,占8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2万元,占16.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2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留车辆保险、维修、燃料等日常运行开支。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到本部门学习考察、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支出。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8个、来宾130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其中,整体评价单位共计4个,无专项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预算资金3505.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进行综合分析、评价。2020年,我部门认真履职,很好的完成了当年工作任务,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积极发挥普法宣传、基层服务、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多重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及时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宣传,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司法行政力量,通过刊登报刊及广播电视等途径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市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有所提升;创新建设“网上枫桥”调解系统平台,升级传统调解机制,通过科技信息技术手段服务偏远地区,有利于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支出绩效分值自评优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12万元,比2019年减少36.46万元,下降10.52%,减少的原因2020年无单位搬迁等大项支出,故减少相应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56万元,其中:货物支出42.22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196.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柳州市司法局

2021年7月30日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