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本级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14-02-14 12:0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司法局概况

  1. 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三: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司法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柳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初审及相关事项初审。

8、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9、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 门 机 构 设 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柳州市司法局

行政单位

柳州市公证处

行政单位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参公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693.15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

 

四、其他收入

 63.88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

 


 

五、公共安全

 1232.89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241.26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73.58

 

 

八、住房保障

 60.77

本年收入合计

1757.03

本年支出合计

 1608.5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56.83

结转下年

 205.36

 

 


 

收入总计

1813.86

支出总计

 1813.86


表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计

23.99 

 

23.99 

1693.15 

1559.31 

933.05 

626.26 

157.84 

62.85 

94.9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99


23.99

1317.54

1183.70

557.44

626.26

157.84

62.85

94.99

20406

司法

23.99 

 

23.99 

1317.54 

1183.70 

557.44 

626.26 

157.84 

62.85 

94.99 

2040601

行政运行

 

 

 

620.29 

557.44 

557.44 

 

62.85 

62.85 

 

2040607

法律援助

 

 

 

12 

12 

 

12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23.99 

 

23.99 

685.26 

614.26 

 

614.26 

94.99 

 

94.9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1.26

241.26 

241.2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41.26 

241.26 

241.2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41.26

241.26

241.2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3.58

73.58

73.58





21005

医疗保障




73.58

73.58

73.58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68.13

68.13

68.13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5.45

5.45

5.4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0.78

60.78

60.7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0.78

60.78

60.7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0.78

60.78

60.78








表三: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表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决算数

合计

 56.9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3.77

3.公务用车费

 53.2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3.20

     2)公务用车购置

 0





第三部分:柳州市司法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57.0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693.1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63.8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中彩基金项目办案补贴17.47万元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56.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608.50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1232.89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业务、律师管理业务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41.26万元:主要用于柳州市司法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73.58万元:主要用于柳州市司法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0.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205.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司法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05万元,项目支出626.26万元。

基本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57.4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1.2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8.1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0.78万元;项目支出:其中法律援助支出12万元、其他司法支出614.26万元。

三、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3.2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4年,柳州市司法局、所属二层单位柳州市公证处、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3.20万元,平均每辆2.6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3.77万元。2013年公务接待费下降幅度5.51%,主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减少接待量,降低接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