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司法局:多举措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来源: 人民网-广西频道  |   发布日期: 2024-09-07 10:45   

近年来,三江县司法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民族团结+N”为抓手,突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四项业务,在积极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在努力打造良好民族发展法治环境上有作为,走出了一条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民族团结工作新路子,有效地促进了侗乡和谐稳定。

以“三个强化”为抓手,提升民族团结工作能力‍

强化组织建设,夯实民族团结工作基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三江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族团结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干部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扎实实地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强化理论学习,提升运用民族政策工作水平。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全体干部的民族理论政策得到了明显提升。

强化队伍建设,为民族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三江县司法局党组切实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落实到工作中,营造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干部和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成长和任用的良好环境。

全力答好“民族团结+”题,提高民族法治宣传工作实效‍

答好“民族团结+普法宣传”题,提升民族群众法治意识。以“百节之乡”为载体,进一步拓宽普法新路径。三江县司法局以民族节庆为载体,采取“耶歌”“月也”“百家宴”传送的形式,在侗乡苗寨广泛开展普法活动。通过芦笙踩堂、侗族琵琶歌、笛子歌、侗族大歌、侗戏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法治宣传更生动具体、贴近生活、贴近农村、贴近百姓,将法治宣传融入到当地少数民族文艺形式中,让百姓在欢度节日中寓教于乐,不知不觉地学法知法。创新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切实增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了边界地区的民族团结、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实现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答好“民族团结+法治文化”题,结合民族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运用“讲款”文化宣传法治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讲款”文化指的是少数民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约定俗成的一些社会活动准则,逐渐成为各民族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形成了良好社会秩序。这些公序良俗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活动中成为了衡量是非曲直的社会行为准则。

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提升民族地区基层社会善治水平

‍强化人民调解,筑牢维护民族团结的第一道防线。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人民调解组织的模式。在湘黔桂三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升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得到湘黔桂省际边界三方群众和司法部的高度认可,为化解纠纷奠定了基础。创建“三联”“五联”合作机制,构筑有效化解省际边界民间矛盾纠纷新平台。2023年,利用鼓楼议事及“双语”调处的作用,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广西三江与湖南省通道的跨省山林纠纷,并引导双方将纠纷地块建成两省交界“民族团结进步路”,为湘黔桂三省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打牢“第一道防线”。2019-2023连续5个年度获得柳州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优秀等次;2024年1月被柳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评为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先进集体。

强化法律援助惠及民族群众的保障力度。一直以来,三江县司法局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积极探索新时代法援工作新思路,通过针对少数民族群众案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援事项范围,实现“应援尽援”。

强化特殊人群监管,促进少数民族尊法守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融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监管工作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高地提供重要保障。(桂晨博 荣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