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27期
 
2007年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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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578期)

 

 

2007年6月30日

 

 

编者按:2007年5月30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乡兴隆村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了兴隆村兴龙屯近百名村民将永乐乡四莫村西寨屯村民7人殴打砍杀死5人、伤2人的恶性案件。案发后,柳州市、融水县两级党委、政府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组织力量侦破案件和维护社会稳定。此案目前仍在侦察阶段,司法机关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正在加快办理。柳州市司法局在派员赴融水指导县司法局组织力量进村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期间,市委政法委书记到融水县指导工作,三次听取市司法局的汇报,他认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融水县“5.30”案件的处置,协助办案,在协助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卓有成效,并希望市司法局认真总结经验,今后对重点村一个一个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用3—5年的时间解决一大批农村的社会稳定问题。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融水“5.30”案件的法制宣传工作小结编此期简报

 

融水县“5·30”案件专案组

法制宣传工作小结

 

2007年5月30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乡兴隆村,兴隆村兴隆屯与四莫村西寨屯发生了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兴隆屯数十个村民将西寨屯村民5人打死2人打伤的恶性事件。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机关派员组成专案组,依职权办案。市司法局指派局纪检组长黄俊杰带队于6月2日赴融水向专案组报到,并初步了解了案情和办案的进展。据市公安局介绍,当前案发两屯治安形势严峻,西寨一方外出打工回乡52人,复仇情绪高涨,当天上午借修水利为名集结,扬言血洗兴隆屯;兴隆村青壮年投案、被抓已90多人,有的村民外逃,全村留下的是老年人、妇女和儿童,不敢单独居住,学生不敢上学。生产、生活秩序混乱。解决这种状况,县委、县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要求法律宣传要唱好“重头戏”。我局根据市委政法委提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协助县委、县政府维护稳定的要求,开展法制宣传,现将半个月以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开展工作的主要情况

我们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司法局的力量开展工作。

1.周密布置,明确工作重点。一是紧急动员,倾全县司法局之力开展法制宣传。县里组织了以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法制宣传组,并召开了动员会议,明确任务和方法步骤,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做好组织保障和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有序、有效、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从市局调了一辆宣传车及时到位,编印了有关法律宣传资料,录制了“桂柳话”和“土拐话”的法律知识磁带,为法制宣传工作给予了物质保障。四是针对两个村屯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宣传重点。兴隆屯重点向群众动员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教学秩序,并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西寨屯重点教育村屯干部党团员、受害者家属和外出务工回乡人员控制情绪,教育他们要冷静、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能有报复行为。五是宣传法律的重点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内容。六是宣传方式由宣传车广播为主,转为与群众面对面的听取意见和讲解法律进行疏导教育为主。

2.形式多样多角度开展法制宣传。一是进村入户集体谈话、个别谈心。24个工作人员分成6个小组,进入西寨屯向村屯干部、党员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受害者家属讲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知识,动员外出务工回乡青年继续外出。进入兴隆屯向群众宣传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动员群众恢复各自的生活,有困难的依靠政府解决。二是进村设置法律咨询点宣传法律,在兴隆屯接待群众咨询75人次,听取法律和有关问题解答的群众有200余人次。在西寨法律咨询点接待了五位受害者家属及其有关群众的咨询,共向村民发入宣传资料近2000份。三是在西寨屯举办了一次法律知识讲座。由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宣讲了刑法的有关知识,有近200名群众参加讲座。会上,还通报了目前案件打击处理情况,要求村民配合政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四是与投案自首、犯罪情节轻微不作犯罪处理人员集体谈话,要求他们进一步配合办案,在带头搞好生产的同时要帮助被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的困难。

3.收集信息,为办案和维稳服务。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村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向办案单位和县委、县政府反映,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二、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效

经过半个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兴隆屯生产、生活、教育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村民开始上街赶集,普遍下地干活,学生已基本回校上课。村干部、乡干部工作互相配合,群众的困难政府正在逐步解决,村民对恢复生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恢复信心。

2.兴隆屯群众法制意识得到提高。纷纷表示今后要依法办事并希望能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西寨屯群众报复的情绪得到有效化解。通过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村民们的情绪逐渐趋向平静,大部分群众懂得了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对自己生产、生活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也懂得了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县司法行政队伍得到了一次锻炼和检验。县司法局对如何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参与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得到增强;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也得到了锻炼和检验。同时,存在的宣传硬件不硬、法制宣传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得到暴露,为今后解决问题积累了经验。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有的基层干部缺乏责任感,工作不到位。建议工作布置后要落实责任,重视检查、督促,必要时追究效能低下的责任。

2. 社会稳定的最大隐患是“三大纠纷”,但调处纠纷的机制不完善,在乡镇一级责任不够落实。永乐乡案发前一段时间缺少分管调处的领导,处理调处的几个机关互相沟通、协调、配合不够。建议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建立健全高效的调处矛盾纠纷机制。

3.维护稳定的投入不足。以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经费为例,目前该县无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而邻近的柳城县每年预算是27万元。该县普法经费今年预算是20万元,但至今没有划拨到普法工作部门的帐户。司法行政机关仅有一部宣传车,但设施落后。建议对各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有维护社会稳定职能的政府部门的经费要有所增加,列入预算后要及时划拨,并加强使用的监督,保证投入能产生良好的效益。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自治区司法厅

送: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研室、市委信息科、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市委文明办、市委宣传部调研室、市府信息科、市法制办、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安全局、市图书馆,局领导,局创建文明机关各监督员

发:各县(区)司法局,本局各科、室、处,市公证处、市法援中心、市属各律

    师事务所,全市各司法所,各信息联络单位                             

                                             (共印160份)


作者:
日期: 200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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