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26期
 
2007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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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577期)

 

 

2007年5月30日

 

 

编者按:最近,我局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的主要精神编发简报。

 

2007年5月22日上午,柳州市司法局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农荣生副局长、周建军副局长、纪检组长黄俊杰、政治处主任蒋竞,各县纪检组长和县区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市局各部门的负责人,共23人。会议由市局纪检组长黄俊杰主持。会议的主要精神:贯彻落实广西司法厅党组关于在《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建“干警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实施办法》的要求;总结和交流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今年前5个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开展创建“干警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以下简称“创建”)的工作情况,布置今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市司法局党组对“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

会议学习了《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建“干警无违法违法乱纪纪单位”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司党[2007]6号)精神;市局监察室、各县、区司法局汇报了今年前几个月的工作情况。从汇报的情况看,“创建”工作发展良好。一是明确了“创建”目标和任务: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保证干警无违法违纪,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二是“创建”工作有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有组织保障,市、县、区明确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局成立监察室,有三分之二的县设立了纪检组长,具体抓“创建”工作,没有纪检组织的县、区都明确有领导具体抓“落实”;有工作制度保障,市局和大部分县区党风廉政建设有工作要点和“创建”方案;有相应工作机制保障,从市局至司法所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状,落实了单位、部门行政领导“一岗双责”。三是“创建”措施有重点,有的已出了“亮点”。如柳城县局成立了廉政建设评价领导小组,半年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柳江县局坚持利用每周五学习,每月发廉政短信等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的经常性教育和到教育基地开展专题教育。鹿寨县局将廉政教育融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抓落实,立足“评先”树立典型,组织参加县里的“廉政歌咏大赛”等活动都比较有特色;四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现干警无违法违纪,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

市局纪检组长黄俊杰回顾了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创建“干警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的情况。他认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活动之所以能扎实有效的开展,主要采取了几项措施:

1、班子统一思想,研究部署“创建”活动。局党组多次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区厅行政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作出了部署,明确提出把“创建”活动列入今年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把“创建”工作列入2007年度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同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考核,一起总结、一起表彰。

2、统筹安排,“创建”与主题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把“创建”工作与我市的“干部队伍建设年”、与深化法治观念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年”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和司法行政和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3、出台我市“创建”方案,把活动工作具体量化管理。根据区司法厅党组(桂司党[2007]6号)文件的要求,把“创建”措施落实到实处,市司法局制定了《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2007年开展创建“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的指导思想,活动范围、活动内容、考核与奖惩等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领导小组的组长,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明确了各级联络员、和市局联系点,制定了“创建”活动的考评细则。把“创建”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一个项目,细化考评“一票否决”的内容,将各项考评内容附予分值,达标是100分。到不到100分的取消参加当年市(厅)以上的评先、评优、评功受奖资格;分值低于95分的不能评为市局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低于85分的不能获二等奖。这从制度上保证了“创建”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抓手”将其与队伍建设主题教育和业务工作的密切结合,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化并生动起来。

4、纪检监察室加强检查指导,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在检查指导方面主要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每个月市局与各县、区电话联系一次以上,互相通报情况,推动工作;二是与市局政治处配合,确定每月到一个县区针对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对各“创建”联系点进行了走访,共同研究完善“创建”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在监督机制方面主要是加强了市局聘请监督员的力量,增加二位市人大代表,调换了一些监督员,至此监督员达17名。召开了监督员会议,汇报了工作,听取了意见。为方便监督,形成联系制度:每半年集中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向监督员通报一次我局的工作,听取一次监督员的意见;我局的简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送至每位监督员;市局纪检监察室采取不定期与监督员电话和见面形式听取意见;向每位监督员公布了我局监察室和纪检组长的电话,欢迎随时提意见。

5、研究制度的完善,努力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一是公证、法援、“148”等窗口单位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进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市局制定实施柳州市“三项制度”的办法;二是考察学习北京、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的制度建设,研究市局制度存在的缺陷,为下步制度建设的“废、改、立”作准备。

黄俊杰组长指出了“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重视不够,目前还没有“创建”方案;二是有的部门领导重视抓业务而忽视抓党风廉政工作;三是有的单位对制度的建设缺乏全面系统科学的研究;四是对党风廉政工作的信息交流不够。

黄俊杰组长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对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没有工作方案,没有明确联系员的要在6月份以前解决,7月份市局进行督察并通报情况。二是要认真研究市局“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柳司通[2007]30号)文的规定,按照自治区驻司法厅纪检组刘启春组长在我市柳江、柳城检查指导“创建”活动提出的“要有一个目标、有一个方案、有一套措施、有一套制度”保障“创建”工作“出成绩、出经验、出效果、上水平”的要求,抓好“创建”的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下半年工作要突出二个重点:下大气力抓制度建设。要研究现有制度,按照区司法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结合实际,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构建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要唱响“廉政文化”主旋律,认真落实好市局最近发出的《征集柳州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的通知》和《征集廉政格言和廉政工作论文的通知》精神,以此推动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自治区司法厅

送: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研室、市委信息科、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市委文明办、市委宣传部调研室、市府信息科、市法制办、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安全局、市图书馆,局领导,局创建文明机关各监督员

发:各县(区)司法局,本局各科、室、处,市公证处、市法援中心、市属各律

    师事务所,全市各司法所,各信息联络单位                           

                                             (共印160份)


作者:
日期: 200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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