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 柳州市推荐名单的公示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4-30 10:31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桂法办通〔20245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拟将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10个集体作为全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推荐对象,桂晨博等8名个人作为全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推荐对象(见附件)。

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430日—5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于20245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委依法治市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7号,邮政编码:545001。

联系电话:0772-2816488。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1. “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柳州市推荐名单

       2. “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柳州市推荐名单

中共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430


附件1:

“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柳州市推荐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共10个)

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柳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反扒大队

柳州市司法局

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

鹿寨县司法局

中国共产党融安县浮石镇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


附件2:

“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柳州市推荐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共8名)

桂晨博  中共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科副科长

黄海春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陈学芝  柳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副科长

韦海国  柳城县司法局太平司法所所长

韦小柳  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  灿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覃如豆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怀洪村村委副主任、法律明白人

熊慧梅  柳州市柳东新区政策法规处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