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8 22: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15号),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柳州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6239时至25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在柳州考区报考并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柳州市司法局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选择在柳州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2175日至9日期间,前往柳州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79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前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应当遵守柳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申请人进入柳州市司法局需佩戴口罩,出示广西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人员禁止进入并按规定登记。(二)申请人进入办公场所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排队或就座等候,相邻间隔1米以上。(三)来现场申请前14天内有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申请人,须提前致电柳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报备。柳州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72-28164882829970。现场受理申请材料时间:202175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受理申请材料地点:柳州市司法局三楼303室(柳州市海关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