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5 09:50   



2020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

1.疫情防控期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启动疫情防控预案,编发《防控疫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汇编》,审核了《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条措施的通告》《柳州市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增长实施方案》等多件涉及疫情防控的文件及法律事务,为市政府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2.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办理流程,实行公共服务项目动态化管理,梳理简化全市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立、改、废、释”制度。完成《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等4部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并报市政府审议。推动市政府建立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启动《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纳入其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的重要依据。开展涉及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修改4件,废止5件的清理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74件。代市政府向自治区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收到并审查县(区)政府、市直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7件。在审查过程中,严守法定程序办文,严把审查质量关,为市政府抽象行政行为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也为我市推进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通过书面审查、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咨询、论证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查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31件,涉及项目金额为99.7亿元、融资金额1293.6亿元。积极安排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行政决策,通过指派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值班、业务培训授课、专项协调会、研究会、论证会、审查修改政府合同等途径和方式,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优化市域营商环境

为市莲花山保护中心等9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行政执法法制协调,积极参与市政府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组织开展全区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柳州考区工作,全市共有1795名考生参加考试,强化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特殊时期、重点领域的公正文明执法环境,对35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污染防治等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民生安全领域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我局严格规范办理工作程序,确保承办职责到位,分工到人。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投诉举报箱、网站信箱、热线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办理并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地解决纠纷问题。全年办理涉及法律服务、医患纠纷等问题投诉件155件(次)。

4.积极做好政务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时限通过官网向社会主动公开60条政府信息;对涉及重大决策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草案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正式文件后,相关文件解读材料同步局网站发布;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利用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6441件,调解成功15864件;2020年,柳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司法局陈学忠和鹿寨县司法局寨沙司法所黄清贵在“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中获司法部表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联合表彰的“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荣誉。

2.创新仲裁形式。柳州仲裁委利用智慧仲裁庭创新建立线上庭审室,利用现有数字化终端设备进行线上开庭,引导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邮寄进行立案等便利化措施,安全、便捷、高效完成案件受理工作。设置立案前调解制度,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3.坚持依法受理、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9件,其中维持34件,撤销4件,确认违法2件,责令履行1件,驳回复议申请12件,经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17件,不予受理18件,待结21件。办理市政府被行政复议的案件11件,依法进行答辩、举证。树立了行政复议工作公正权威、定纷止争的整体形象,发挥了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着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定期组织市政府领导班子开展法治讲座,6月和11月,分别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民法典对行政执法的影响和要求》进行学习;二是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利用集中学习、线上学习等方式学习法学知识;三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法院庭审,分2批次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通过学习,强化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1. 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1.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市司法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市司法局在全市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市司法局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专门研究解决本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以督察为抓手,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市司法局起草“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工作方案并报市委依法治市委审议后印发。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对各县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根据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督察,促进短板弱项及时整改,确保我市在自治区依法治区办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办的督察迎检中不掉队、不落伍、不漏项,按时按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3.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引导广大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下,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进一步增强律师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执业、规范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律师事业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的、应有的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1. 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普法责任制落实这一主线,通过“柳州法治”公众号、“柳州市司法局”网站、“柳州法治”等高受众形式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积极适应社会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宪法》《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头条号、抖音平台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法治信息。开展“法治三月三”系列活动,制作山歌普法短视频,在少数民族群众居住的村落,利用打同年、坡会等民俗节庆活动进行法治宣传,促进各族群众沟通交流,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在民族和谐方面做出很大贡献,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2020年,市司法局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委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护航保障基石,大力宣传法治建设成果,增强全社会践行法治的自觉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快推进法治柳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完善地方立法,推动良法善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助力打造服务性政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拓展公证仲裁本地特色业务。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有利法治氛围。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柳州市司法局       

20211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