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商会调解四大工作体系 深化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质效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7-30 08:58    |  作者: 傅永新 麦千景辰 /文

近年来,柳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多元化解民营经济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中的运用与实践,不断推动涉民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通过积极构建商会调解四大工作体系,切实发挥商会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快形成商事纠纷商会调解、商人纠纷商人调解的工作格局,为促进非公经济领域两个健康、推动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行政强心剂2023年,柳州市河池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贵港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两个调解案例入选全国工商联评选的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全区仅6个案例入选。


一、建立工作制度体系,商会调解工作有规范


柳州市司法局聚焦商会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以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为工作着力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20234月,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商会调解工作总体要求,厘清商会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调解范围等工作内容。将商会调解组织应建尽建、已建培优的目标纳入长期规划,确立2023-2025年的三个阶段工作目标,为县区司法局、工商联进一步开展商会调解工作提供明确指引,逐步推动商会人民调解机制全覆盖,力争在2025年以前实现全市各级有条件的商会均成立人民调解组织。

针对商会调解工作特性,与市工商联制定《调解工作实施细则》《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流程》《调解员管理办法》,逐一细化纠纷申请到受理、案件调处到归档的全流程,完善调解员选聘和考核的标准,全方位规范商会调解工作,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建立工作组织体系,商会调解工作有合力


柳州市司法局坚持“建点连线、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推动商会调解组织建设优化拓展,进一步实现商会调解组织从“无形”到“有形”、从“有形”到“有质”的转变。

一是科学建点,树立工作样板。因地制宜将“有存量纠纷、有需求设立、有办公场地、有法律基础、有保障能力”作为推动商会成立调解组织的重要条件,筛选出柳州市浙江商会等7家有代表性的商会作为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首建单位,在建设中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商会调解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以点连线,延伸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促进不同领域、不同地域、不同规模的商会交流合作,选树条件相对成熟的柳州市温州商会作为商会调解规范化试点单位,引领带动其他商会成立调解组织。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总商会的人民调解组织可一并受理处置辖区内其他商会的纠纷案件,确保条件暂不成熟的商会可依托辖区总商会开展调解工作,做到商会调解机制“不漏一会、不漏一企”。




三是以线拓面,建立多方交流协作机制。全力打造地方商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司法鉴定组织等专业机构的多方合作模式,形成化解商事纠纷的工作合力。商会遇到疑难复杂的商事纠纷案件时,可引入专业力量共同磋商、参与化解,搭建商事纠纷化解多向快车道


截止目前,柳州市已成立商会调解组织94家,较2021年相比增长数量超过80家;其中市属商会人民调解组织45家,乡镇(街道)商会人民调解组织38家,市总商会和县区总商会均设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建立队伍培优体系,商会调解工作有力量


柳州市司法局聚焦提升商会调解能力,建立调解队伍培优工作体系,致力打造一批政治优、业务精、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调解员队伍。

一是组织培训强本领。组织基层商会调解员参加全市调解业务工作培训班,重点就调解工作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商事调解技巧、商会调解组织运行等方面开展培训。将常见民事纠纷的法律适用、简单合同纠纷的处理应对等内容分批纳入培训课程,进一步强化调解员对商会调解工作的认识,提升商会调解员法律知识应用水平和调解技能,为做好商会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优队伍强力量。加强和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将各行各业专业力量纳入商会调解员队伍,推动更多熟悉企业经营、行业威望高、热心调解的企业家、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等参与商会调解工作,持续深化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现已建立起包含177名具备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法官、仲裁员、律师、商会调解员以及经济领域专业人士的商事纠纷调解专家库,并任命20名首席调解员。




同时根据商会需求,针对性引进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司法鉴定人等专业人才进入调解队伍,目前已有180名律师、30名熟悉商事规则的专业人士担任商会特邀调解员。2023年,柳州市福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商会调委会队伍包括1名市司法局推荐引进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四、建立服务提升体系,商会调解工作有质效


柳州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优势,坚持商人纠纷商会解的原则,通过提升服务工作质效,进一步筑牢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精准供给民营企业法治服务。积极推行司法局+工商联律师事务所+商会工作机制,以万所联万会为载体,组织全市39家律师事务所与市、县(区)两级工商联及所属157家商协会建立合作机制;指导仲裁委、破产管理人协会、不良资产处置机构,以商会为服务单位集中提供法律体检、用工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2024年上半年,已依托万所联万会机制为企业开展专题法治讲座12次,提供法律咨询90余次,化解各类涉企纠纷50余件。今年4月,全国工商联在湖北孝感召开民营企业法律维权观摩交流会,柳州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的合作案例入选书面交流材料汇编,该案例是全区唯一入选案例。




二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做实商会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的衔接,为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司法确认搭建便利桥梁。市司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暨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细则》,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可直接以线上方式邀请法官,现场办理司法确认手续,缩短办理周期,提升审查效率,商会调解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商会调解赋能。柳州市司法局将商会调解服务一并纳入智慧司法系统,全力推动法律网络服务应用和信息共享向商会调解组织延伸,开发出集调解预约、多方视频通话、展示证据、在线调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柳州网上枫桥人民调解系统。依托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商会调解员学习使用信息化平台,定期收集调解员反馈意见,优化平台使用体验,力求为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智慧高效的商会调解服务,有效化解会员企业之间、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是创新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将商会调解工作融入专业商事调解机制建设,市司法局指导成立起全区首家完全社会化运作的专业商事调解机构——柳州市商事调解中心,联合市工商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组建专业商事调解团队;邀请不同县区的商会调解员担任地方联络员,和各县区商会建立双向联络机制,完善商会纠纷反馈-中心快速介入-团队迅速处置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柳州市商事调解中心自202210月成立以来,共受理各商会成员单位案件130余件,涉案标的超过7000万元,调解成功案件标的额占比达到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