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之力 筑善治之基
01
应时迭代 旧法修订配新局
法治兴则城市兴,制度优则发展顺。《办法》是柳州市首部政府规章,自2016年公布施行以来,已伴随柳州政府法治建设走过九载春秋。九年间,《办法》在规范政府立法活动、提升规章制定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出台了《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一批务实管用、科学规范的规章供给,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制度基石。

02
精准施策 六维优化制度设计
“本次修订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为遵循,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六个维度对《办法》进行优化完善,让制度设计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柳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洪亮介绍道。
市司法局作为起草单位,在系统总结十年政府立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立法思路,把握立法原则,积极推进《办法》修订工作。前期,通过梳理工作现存堵点,针对问题列表,对标上位法规定,借鉴先进省市经验,逐条比较研究、总结提炼修改,达到精准施策、破解堵点的目的。修订后的《办法》呈现出六个维度变化: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新增坚持党的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规定,彰显新时代立法工作底色;二是厘清内容边界,使规章制定工作更严谨、流程更高效;三是完善起草程序,强化监督调研实效、健全分歧协调机制,筑牢规章制定质量防线;四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新增建立政府立法专家库、完善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让政府立法工作更汇聚民智、彰显民意;五是细化后评估机制,实现规章动态优化;六是规范相关表述,有效衔接上位法,符合法治统一要求。
03
开门立法 广集民智聚合力
“这次修订增加完善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以立法形式鼓励咱们老百姓参与全市规章制定,我们开展工作于法有据,也更有底气了。”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鱼峰区大龙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立法信息员如是说。

此外,市司法局还组织召开论证会就草案进行论证,市政府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县区、市直部门及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代表汇聚一堂研读讨论。经过多轮修改打磨,《办法》修订稿最终成型,彰显了政府立法工作的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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