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先手棋”走出发展“稳定局”——柳州市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前介入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文”)备案审查是维护法治统一、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屏障。今年以来,柳州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并推行备案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将审查关口前移,用心下好备案审查“先手棋”,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传统模式下,备案审查工作往往于文件发布后启动,虽能起到监督纠错作用,但一定程度上存在“亡羊补牢”的滞后性。“规文‘带病’出台,不仅纠错成本高,而且对政府公信力损害巨大。”柳州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科长韦怡表示,柳州市司法局探索备案审查的提前介入,在文件起草论证阶段即介入指导,在文件出台前系统性地进行一次“合规性体检”,变事后纠正为事前预防,通过自制的《备案审查风险节点排查表》对常见风险进行初筛,确保每一份文件都根植于法治土壤。今年以来柳州市司法局对8个县(区)或部门拟出台的11份文件进行了提前审查,提前介入数量占同期报备规文数量的17.5%。

提前介入,为规文装上“加速器”
“提前介入的举措效果是明显的。”柳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洪亮介绍说,自2025年开展提前介入审查以来,经过提前介入的文件,在正式备案时的一次性通过率达到100%,审查时效由原来60天压缩至5天之内,审查时效提高92%。

为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草拟了相关的改革试点文件,正文加附件有近50页,其中有大量的科技专业术语,若正式印发后再行审查,一来审查期会较长,二来因文件中涵盖成果转化奖励等领域,若备案审查涉及修改,则执行不利。通过提前介入审查,压缩了备案审查期,该文印发后平稳执行,加快了改革试点进程。“司法局提前介入让我们的(文件)制定过程高效起来,少走了很多弯路。”市科技局法规科负责人表示。
提前介入,为优化营商环境“清障碍”
“一份不合法、不合理的文件出台,可能挫伤市场主体积极性,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讲,规文备审工作就是优化营商生态圈的一道重要关卡。”梁洪亮介绍说,柳州市司法局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穿于规文审查过程中,以提前介入谋定发展之势,在政策制定之初,以法治视角审视其对企业、对市场、对发展环境的潜在影响,主动为优良营商环境“清障护航”,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给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注入法治信心。

2025年7月,针对某县区拟出台的关于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的文件,经提前介入审查,发现其中部分条款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设置了差别化待遇,涉嫌地方保护,立即提出修改建议,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和维护了市场的统一性;某局拟出台在开放式园区规范执法方式的文件,其中对园区分类管理的规定涉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审查,在起草过程中提出意见,及时“排雷”。
提前介入,推动治理能力“倍增效”
“在推行规文备案审查提前介入机制过程中,我们既做到了‘身入’,又做到了‘心入’。‘身入’是靠前指导,‘心入’是沟通协调。”韦怡介绍说,推行提前介入以来,柳州市司法局靠前为起草单位提供精准辅导28次,起草单位满意度高达100%。
柳州市发改委因自治区稻谷补贴工作找到市司法局,为尽快推进工作顺利开展亟需尽快出台工作部署文件,但对该文件性质拿捏不准,经提前介入分析后该部署工作文件起草流程顺畅完成,圆满完成工作。市发改委同志坦言:经与市司法局同志交流,对规文的定性有了更深刻和直观认识,对我们起草工作文件很有帮助。

针对城市管理工作出台文件情况,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审查,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市容卫生责任制相关管理文件起草时提出修改意见,市城市管理局法规科坦言:“这种‘上门送教’式的指导,让我们对起草意图、规范表述的理解更为透彻了。”
“备案审查的提前介入,是维护发展稳定的‘先手棋’。”梁洪亮表示,下一步,柳州市司法局将在提升介入精准度、强化成果运用上再下功夫,努力让每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都成为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基石,全力守护好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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