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柳州市扎实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工作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8-06 23:10    |  作者: 李龙翔 /图文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质量和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的统一安排,84日至5日,柳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组成核查调研组,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琳的带领下,对柳州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实地核查调研。

核查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融水苗族自治县汪洞乡腾合村、融水镇新国村、融安县浮石镇鹭鹚洲村、浮石镇六寮村、柳城县沙埔镇大安村、鱼峰区五里亭街道鸡喇村,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相关内容,采取“听、看、查、谈” 相结合方式,查看法治文化阵地,查阅工作台账,听取工作汇报,并与县区、乡镇(街道)、村相关干部座谈,详细了解各村在组织建设、基层民主建设、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组织保障、开展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听取各有关方面对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相关意见建议。

宁琳指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效载体,特别是当前,在全市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大背景下,发挥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更显得尤为重要。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珍惜现有荣誉,巩固建设成果:一是加强沟通联系,扎实推进创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指导好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各民主法治示范村作为建设主体,要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把相关工作作为事关基层长治久安、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载体,持久发力、务求实效。二是对照建设标准,及时补齐短板。对照此次核查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力争把建设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三是强化上下联动,推动全民参与。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将民主法治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密切联系实际,将民主法治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互促互进,真正让老百姓从中获益,确保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司法局和相关乡镇(街道)领导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