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周年新闻发布会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6-30 17:37    |  作者: 杜秦 /文 韦珍珠 /图

6月30日上午,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柳州市司法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年以来柳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情况。柳州日报、南国今报、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柳州新闻》栏目、《法治柳州》栏目、柳州1号APP、在柳州APP等6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焦保革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年以来柳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情况作了介绍,全市通过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激发全民守法意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体制改革,全面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我市社区矫正对象累计重新犯罪率从2015年的4.8‰大幅下降至1.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全市实现无社区矫正对象参与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无社区矫正对象参与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最近一年多以来,全市未发生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案(事)件,疫情期间,无社区矫正对象感染,社区矫正领域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各新闻媒体记者围绕社区矫正法和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热点问题分别提问,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负责人杨圣宇对相关问题一一作了回答。

答记者问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后,还发布了哪些配套的政策制度?

2020年6月23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21年4月1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我市社区矫正体制改革取得哪些进展?

市委、市政府于2020年8月17日设立柳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市政府于2021年6月24日设立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而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执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以及与同级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对接的案件办理等工作,是履行社区矫正机构职能,作为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实施的执行机关。

能否具体介绍一下社区矫正机构是怎么样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的?

一是为社区矫正对象落实监护人或者保证人,为他们建立一对一的矫正小组,在社区矫正机构、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是通过社区矫正机构以及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及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三是在日常工作过程当中,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信息化核查,通过通讯联络,通过实地走访、查访等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与表现进行考核奖惩。

柳州市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有何成效?

在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我市形成了5种主要参与形式: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企业参与、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推进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近1年来,全市各县区累计投入155万余元用于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个案矫正、心理辅导、教育帮扶等社区矫正活动。市司法局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合作建立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累计投入120万元,完成360名贫困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免费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2015年—2020年全市累计组织1939名高校大学生参与“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利用寒暑假到自己家庭所在地的司法局或司法所参加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

能否介绍一下对社区矫正对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相关情况?

对矫正对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第一,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才能使用;第二,需要经过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第三,只是针对少数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对象使用的;第四有规定的使用期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柳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优势,利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智慧司法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和电子定位监控。2020年9月印发《柳州市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工作制度》,全市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专项整治活动,2020年12月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定位监控成功率达97%以上,稳居全区第一。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柳州市是否有创新举措?

柳州市司法局考虑将社区矫正社会公益活动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通过发动社区矫正对象的力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计划于近期内首次在我市成立柳州市司法局乡村振兴公益服务基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服务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