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鉴定协会物证类专项检查组到柳州市检查指导

  发布日期: 2017-02-20 00:00    |  作者: 柳州市司法局法制科 李承春

    2017年2月15日,按照《广西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开展物证类专项检查通知》的文件要求,以广西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邓裕东为组长的广西物证类司法鉴定专项检查第一组一行6人,在柳州市司法局唐倩副局长、调研员的陪同下,对柳州市唯一一家具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业务的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专项检查活动。

 

图为检查组检查司法鉴定中心物证类案卷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明桂所物证司法鉴定场所和仪器设备,重点询问了明桂所关于物证司法鉴定业务拓展、检材提取等方面工作情况,检查组对明桂司法鉴定所的业务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指导,从司法鉴定所上墙公示的有关规范,到鉴定机构受理案件、鉴定案件,鉴定报告的出具,收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文书案卷的归档,参加能力测试等。在检查指导中,自治区司法厅专项检查组还召集了司法鉴定所有关人员进行工作座谈,大家畅所欲言,有建议、有体会,检查组针对大家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和梳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给予了指导,并要求鉴定机构拿出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同时,检查组要求柳州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司法鉴定所的业务指导,建强建优司法鉴定所,为法治柳州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认真听取司法厅检查组的指导后,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唐倩表示,司法鉴定是体现法治、公正的一项具体工作,真实性、客观性、法治性都很强,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柳州市司法局将认真落实检查组的指导意见,加强业务管理,努力提高司法鉴定物证类案件办理质量,推动柳州市司法鉴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