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柳州市人民监督员初步考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6-21 16:33  
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区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4〕64号),我局已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从人民监督员职责履行、学习培训、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在征求市人民检察院意见后形成初步考核结果。现将初步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共7天,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馈,联系人:李龙翔,联系电话:0772-286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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