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温情的调解协议 一一柳州市贵港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借贷纠纷

来源: 柳州市贵港商会  |   发布日期: 2022-04-18 17:37   

  

202241日上午,在柳州市贵港商会人民调解室,双方当事人签下了一份调解协议和法律确认书,至此,贵港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一起因会员之间借款纠纷引起矛盾终于得到了化解。这是柳州首例经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经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




双方当事人均为贵港商会会员,相识已久亲如兄弟,两人基于信任合作投资,后转为借款关系。被申请人由于企业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人先后借款四十余万元,但因生意遇挫等原因,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发生了借贷纠纷。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追索,均无果,双方逐渐产生间隙,甚至影响到两个家庭发生崩溃的危险。于是一方向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申请调解。征得双方同意,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了调解工作。由于此借贷始于投资,双方分歧很大,经过调委会分析引导对借贷关系、欠款金额形成一致意见,但对利率计算及还款时间难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恰逢柳州市工商联与中级人民法院共开展“三进”活动,鱼峰区人民法院与商会结对共建。罗金星院长率法官到商会调研了解了此案,表示随时提供法律指导。41日上午,鱼峰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周晓;鱼峰法院副院长贺卫华及立案庭长唐月琴等再次到商会调研,并与会长钟道军等一起见证了在鱼峰区人民法院林兰兰法官指导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黄俊杰主任、陈翰威副主任对借贷纠纷的调解。最终双方对利息计算、还款方案形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法院即时对调解协议书办理了司法确认手续,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签署完协议,商会会长钟道军、常务副会长杨东洪及调委会主任黄俊杰、副主任陈翰威与双方当事人座谈,帮助分析该事矛盾发生的原因,指导有错一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两位当事人握手言和。商会领导表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多指导关心帮助他们,促使达成的调解协议能顺利履行。这份充满乡贤情怀和政府、法院支持的调解协议书瞬间温暖了当事人的心。当事人双方都发自内心真情地说:“商会就是我们贵港人在柳州的家,有商会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