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 法治微电台】最受群众欢迎调解员系列2——黄振华

  发布日期: 2017-12-11 00:00    |  作者: 柳州市司法局 刘秋玲

大家好,这里是FM法治微电台,我是小Q。3年多的司法调解工作,让黄振华悟出一个道理,人民调解的工作不是一个简单“和事佬”角色,而是在调解工作中,巧妙的把情、理、法揉和在一起,既要讲法治又要兼顾情理,把法治“巧匠”的角色拿捏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在村里的调解工作更是一种考验。一天下午,村里陆潘两家族成员来到司法所寻求调解,经询问,得知是因坟地损坏赔偿引起的纠纷。原来村民潘某因平整土地种植果苗时用挖掘机不小心挖到了陆某家族的祖坟,陆某觉得修复祖坟要花钱,理应赔偿,所以陆某家族要求潘某赔偿5万元用来修复祖坟,另外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5万,共计10万元。潘某认可赔偿,但认为赔偿数额太大,不切实际。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黄振华看到潘某有赔偿的意思,只是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有分歧,于是一边安抚双方,一边给大家讲解《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并告诉村民,损坏坟墓的赔偿数额的理由要合理合法,例如坟墓修建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当事人务工费用是多少,都需要有事实依据的,不能够信口开河,民间的风俗习惯应当受到尊重,但是风水玄学迷信却不能够作为赔偿的依据,双方应当对赔偿一事就合理价格协商,超出合理范围是不可能得到支持的。

听到有法律的规定,双双赞成通过法律的赔偿标准来解决。看都双方在赔偿标准达成一致后,于是我召集双方坐在一起,一边按照当地物价及修建坟墓所需修理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一项一项列明清楚双方并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和好如初。

人民调解员是一名法律世界中的巧匠,让法治充满人性,法律不在生硬冰冷,而是让枯燥乏味、单调的条文多了一分温度和色彩,进一步拉近了人与法的距离,法就在每一个人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