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乡新风丨柳州市多地开展人民调解暨“法律明白人”专题业务培训

来源: 柳州法治  |   发布日期: 2026-08-20 08:21   

为深入推进“桂乡新风”文明行动落地见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近期,我市各县区相继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专题业务培训,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聚焦实战补齐基层法治队伍业务短板,着力锻造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法治骨干力量。


鱼峰区

鱼峰区司法局在里雍镇开展“桂乡新风·法治同行”——2026年柳州市鱼峰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特邀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主任莫修强律师授课,里雍镇、白沙镇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及村“两委”干部共110余人参加培训。

莫律师首先从“法律明白人”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和培养意义入手,帮助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角色定位,增强身份认同感和责任意识。随后,他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结合农村常见的邻里纠纷、婚恋家庭矛盾、损害赔偿争议等案例,系统讲解了调解原则、程序规范及技巧方法,强调调解工作要情理法相结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里雍镇山林土地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莫律师重点解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从权属争议的受理范围、证据收集固定、调处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并结合本地区乡镇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典型权属纠纷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参训人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柳北区

柳北区司法局举办2026年度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业务能力培训会。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精准对接基层工作需求,特邀区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谢军、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禄敏、区人民法院沙塘法庭法官岑磊、广西鹏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俞美新进行专题授课。课程内容务实精炼、贴合一线,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核心条款、人民调解实操技巧以及“三大纠纷”调处方法、证据收集要点等重点内容展开讲解。

授课过程中,讲师们结合基层常见民间纠纷案例,以案释法、以例明理,深入浅出拆解调解工作难点、堵点,为参训人员提供了专业、可落地的实操指导,有效补齐基层法治工作短板。


柳城县

马山镇举办第三期人民调解培训会,全镇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参训。

培训会上,镇法律顾问乔贵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各调解员带来了一场生动实用的教学。乔律师指出,基层矛盾纠纷往往“剪不断、理还乱”,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时,面对面调解反而容易激化矛盾。为此,他主要分享了“背对背谈心”的调解技巧。面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僵局,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当事人深入交流,在充分了解各自真实诉求和底线后,不是简单地各打五十大板,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多个解决方案供当事人选择。乔律师强调,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当多个方案摆在面前,当事人的可选择空间变大,对立情绪自然缓解,突破口往往就在这个过程中悄然出现。这种情理法融合的调解艺术,让调解员们深受启发。

人民调解既要重结果,也要重程序。培训会上,马山司法所周建所长围绕人民调解文书制作规范及归档要求进行了讲解。周建所长从卷宗封面、卷宗目录、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到回访记录,逐一明确了填写标准和注意事项。针对日常工作中常见的文书要素不全、记录不够详实、归档不够及时等问题,周建所长结合具体情况指出不规范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此外,周建所长还通过现场展示优秀卷宗范本,让调解员们对照学习、对标提升,特别强调了全程留痕的重要性,确保每一起调解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人民调解员与“法律明白人”是群众身边的“法治带头人”,是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下一步,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深化“桂乡新风”文明行动,分片区、分批次常态化开展基层法治队伍轮训,推动培训实战化、精准化,不断提升基层矛盾化解、普法服务能力,让法治力量浸润乡野社区,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筑牢坚实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