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启动,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5-31 23:45    |  作者: 吴彬 /图文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是否正确?骄阳似火的市工业博物馆,正在进行着热火朝天的民法典知识抢答。

5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纪念日,当天下午,柳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与鱼峰区委依法治区办、鱼峰区司法局等单位联合举办的2021年柳州市· 鱼峰区《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柳州工业博物馆启动,市委政法委委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明德、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覃福富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在开场舞《美丽中国》中拉开帷幕。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覃福富致开幕辞,市委政法委委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明德宣布仪式启动。






柳州市司法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针对不同人群需要,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目的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使民众深刻领会《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性,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启动仪式还设置了现场互动抢答、法律咨询解答等宣传环节,真正实现了学以致用。




通过这次法律进单位活动的开展,提升了党政机关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对于加强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提高服务质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构建和谐柳州、创新柳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