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贯彻民法典工作指引及法律提示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2 10:21    |  作者: 周丹丹 李龙翔

为更好的推进《民法典》的有效实施,促进全市行政机关正确适用和执行《民法典》。111日,柳州市司法局向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印发《柳州市行政机关贯彻<民法典>工作指引及法律提示(试行)》(柳司通〔20212号),探索推出全区首个行政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及法律提示。



《工作指引及法律提示》从《民法典》的1260个法条中选取了122个法条,编写了60点“工作指引和法律提示”。其中,涉及《民法典》总则的有11条,涉及物权的有15条,涉及合同的有7条,涉及人格权的有10条,涉及婚姻家庭的有7条,涉及继承的有3条,涉及侵权责任的有7条。选取的这122条法条,其中有35条是此次《民法典》新增的法条;有50条是《民法典》沿用并进行了实质修改的;还有37条是《民法典》沿用的旧法条,该37条法条与当前经济生活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密联系,需对行政机关进行提示。



在编写过程中,柳州市司法局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立足各单位工作实际,从涉及行政机关范围、具体法条内容、工作指引及法律提示、履行责任义务4个方面做出指引,并分别向各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柳州市司法局法理委员会专家征求了多轮意见,经多次讨论形成最终定稿。下一步,《工作指引及法律提示》将会根据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及陆续配套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丰富和完善。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据统计,我国80%以上的法律、90%以上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的。《柳州市行政机关贯彻<民法典>工作指引及法律提示》的出台,切实突显了《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标尺作用,确保民法典在行政领域落到实处,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