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在维权路上砥砺前行

记柳报维权哥“十佳维权人物”贺飞跃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12-30 22:50   

贺飞跃,现任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副局长。日前,在柳州日报社举办的柳报维权哥“十佳维权人物”评选中,他高票当选“十佳维权人物”。对这一称号,他是实至名归的,从事维权工作10多年来,他爱岗敬业,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热心接待投诉人、举报人和咨询者,为劳动者维权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0多人(次),被评为20142015年广西优秀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20178月编著了《劳动关系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书,受到了大家的好评。



向学习要维权本领

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强化维权本领,他从2000年开始自学法律,2003年取得本科文凭,2004年至20105次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113月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2010年转业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后,他不忘初心,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阅读报纸、杂志,特别是其中的案例,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学无止境,他遇到法律问题,经常向劳动保障监察、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等部门的专家和各地的律师请教,力求每遇到一个疑难问题,多一个解答者。2020年取得了公职律师证。为了多途径化解纠纷,近两年他参加心理咨询培训,2020年取得了大学生心理辅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他还购买了一些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不断提高自己利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宣传法治当先锋

十多年来,他深入用人单位,采用面对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热情接待劳动者咨询、投诉,利用QQ、微信、电话群等耐心解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出的问题,并把这些问题的解答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南国今报》《柳州日报》《柳州法治》《广西人力资源网》等媒体刊发;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给其看,并赠送法律、法规读本。近10年来在各种媒体发表案例解答200多篇次,很多篇次被全国各地媒体转发;他加入了微信群、QQ群共60多个,好友1万多名,不分休息时间、上班时间,为其解答各类法律问题成百上千次。集中培训鱼峰区内外的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1万多人次,大大提高了大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意识,为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预防和减少了劳动纠纷。宣传也融洽了自己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为化解纠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化解纠纷促和谐

无论是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是在司法局,十多年来,他当好劳动纠纷的和事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理法兼融,化解的劳动纠纷千余件。20155月的一天,赵某与其妻子在某厂上班时,他不慎被木板击中小腹,除了夫妻俩外,尚无其他人在场。被击中腹部的赵某见伤口未出血,便回宿舍休息,不久后,腹部疼痛厉害,便去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创伤性空肠穿孔、急性弥漫性腹膜炎、肾脏结石。住院治疗出院后,赵某要求老板潘某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及拖欠的工资,两人协商了两次但都没有达成一致。贺飞跃得知后,查阅了该纠纷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到其工作现场核对事实、证据,与同事们耐心向其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相关规定,摆事实、讲道理,再打感情牌。赵某认识到自己受伤难被认定为工伤,治愈后的情形也不在劳动能力伤残等级所列情形之中,遂放弃了10多万元的赔偿请求,与潘某握手言和。在贺飞跃的努力调解下,纠纷得到了化解,双方感到满意。潘某认为贺飞跃说得合理合情合法,承诺往后一定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招用员工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用工风险。



某公司韦某以前上班时,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后来看到有的同事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每个月给几百元社保补贴,自己每个月工资又可以被少扣几百元,于是与单位协商一致,不缴社保,单位每个月补贴自己500元。几个月后,韦某因喝酒导致胃出血,住院花费了2万多元,韦某找到了贺飞跃。了解情况后,贺飞跃及时找到公司负责人,告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签订的协议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单位要承担责任,后来韦某要单位赔偿5000元了事,单位马上支付了其5000元。
面对获得十佳维权人物的荣誉,贺飞跃信心百倍地说我会以更大的信心和动力,不忘初心,在维权道路上砥砺前行,为法治建设作出自己更大贡献、取得更辉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