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作督查,确保“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 2018-05-22 00:00    |  作者: 李中健 宋雨轩

为了确保我县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按照“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督查安排,近期,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人为同志与相关股室负责人深入到中渡部分村屯对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中渡镇潘圩村是中渡镇相对较远的村,在该村,刘人为同志询问了正在该村值班的村干部在宣传此项工作的情况时正好有群众对有关房屋继承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该村的法律顾问广西创恒律师事务所宋雨轩律师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的方法,告诉来访群众可以通过基层调解委进行诉前调解,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同时宋律师还给群众留下自己的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

宋雨轩律师在解答群众咨询

大兆村石祥屯的“祥荷莲韵”是中渡镇的屯级旅游景点,也是中渡镇打造村级农家旅游的一张靓丽的名片,因此该村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室就设在该屯美丽的荷花池中央,在这里刘人为同志一行与该村的法律顾问广西创恒律师事务所的黄海律师不期而遇,黄海律师介绍,自从自己担任该村的法律顾问以来,不但按工作要求坚持按时到该村开展工作,由于石祥屯是我县服务惠民工作联系示范单位,经常有各级领导进行参观检查,黄律师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迎检任务并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

在石墨村,正逢该村组织开展全体村民代表会议,会议代表纷纷咨询平时在开展村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法,刘人为同志与法律顾问都一一进行了解答,同时分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此外督查组一行还深入到了黄村村、马安村、贝塘村等村屯进行督促检查,所到之处,经了解自我县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以来,各村委(社区)都及时宣传并将工作落到实处,“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在担任顾问的村屯真正发挥律师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刘人为同志与法律顾问为群众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