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9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22日8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
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规定的放宽地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广西的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马山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德保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靖西市、昭平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天等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46个放宽地区(隆安县、上林县、融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田阳区、田东县、西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宾阳县、横州市、柳城县、鹿寨县、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合浦县、上思县、灵山县、浦北县、平南县、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平果市、钟山县、南丹县、天峨县、象州县、武宣县、扶绥县、合山市)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2023年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2023年考试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请应试人员按时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妥善保管。
三
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我区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逾期未报名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选择考区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集中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广西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设14个考区,即: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其中,纸笔答题考区设在桂林市,即全区报名纸笔答题的考生,均应到桂林市参加纸笔答题考试。桂林市纸笔答题考试的考点设在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穿山校区。我区将根据应试人员选择机考和纸笔答题人数情况和考区考点可容纳考生数量,适当调整应试人员考试地。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信息以主观题准考证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3年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
客观题考试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使用汉文试卷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主观题考试,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点考场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
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3年第6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55604527。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
五
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事宜,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所辖各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机构咨询,各地咨询电话如下:
南宁市 0771-3389106、3860022
柳州市 0772-2824133、2159675
桂林市 0773-2850793
梧州市 0774-3820565
北海市 0779-3156537、3156536
防城港市 0770-2822567
钦州市 0777-2817671
贵港市 0775-4565153
玉林市 0775-2908770、2908771
百色市 0776-2867250
贺州市 0774-5123920
河池市 0778-2283299、3229886
来宾市 0772-4236208
崇左市 0771-7968768、7968444
自治区司法厅 0771-5849116、5888148
桂林市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自治区及其他市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9月21日
内容来源: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