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3-06-06 12:57   

案例一: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陆某行政确认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简介】

单身的陆女士在某妇幼保健院分娩一女婴,妇幼保健院以陆女士无法提供女婴生父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由,拒绝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眼看孩子快满一周岁,没有出生证也没办法上户口、享受医疗保险,陆女士焦急万分,到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承办律师接受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及时会见受援人,了解案件情况和诉求,并陪同受援人到妇幼保健院与其工作人员进行协商,以及调查取证。因协商未果,承办律师代理受援人以卫健委作为被告、妇幼保健院作为第三人,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确认的行政诉讼,诉请判决卫健委指令妇幼保健院为陆女士分娩之女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承办律师按时参加庭审,发表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经过审理,柳州铁路运输法院以“妇幼保健院作为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其具有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法定职权,且该职权来源于法律直接授权而非行政机关委托,即妇幼保健院应为本案适格被告”为由,作出裁定驳回原告陆女士的起诉。对于该裁定,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上述裁定生效后,承办律师代理受援人,以妇幼保健院作为被告、卫健委作为第三人,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判决妇幼保健院为陆女士分娩之女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经过审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妇幼保健院为陆女士分娩之女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判决生效后,妇幼保健院履行该判决签发了《出生医学证明》。陆女士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非常感谢法律援助!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法律援助中心和法援律师在妇女儿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伸出援手,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期待本案的女婴,在她学会说话后,能大声说出自己在法律上的名字,愿受援人通过本案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例二:

柳州市柳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覃某某等164名工人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基本案情】

覃某某等164名工人是柳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员工,公司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员工工资,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共拖欠覃某某等164名工人工资高达250余万元。工人们心急如焚,多次讨薪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覃某某等164人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于是前往柳州市柳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面对半年的辛苦钱追不回,工人的情绪比较激动,柳江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意识到首要任务是如何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平息事态,防止过激事件发生。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大家情绪,一边了解案情,为申请人开通“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并第一时间指派广西柳顺律师事务韦柳红、廖黔芳和广西超仁律师事务谭兆肖三位律师承办该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三位承办律师认真负责,及时准备诉讼材料并提起诉讼。最终本案因案件在受理的同时,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允许被告柳州市某机械制造公司的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并于2022年2月10日正式接受被告单位的所有事务。案件处置过程中,三位承办律师积极与破产管理人、受理的柳江区人民法院、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164名原告进行沟通,在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下,达成了由破产管理人先行支付164名工人的工资,164名工人(原告)撤诉的处理结果。2022年3月22日,历时两个多月后,164名工人收到了老板支付的全部工资,工人们对案件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案件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本案中,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在柳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积极进行‘诉调对接’,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在最短时间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6月23日,受援人覃某某代表柳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64名工人专程来到柳江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一面“讨薪维权、为民解忧”的锦旗,他一再表示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所做的努力,为厂里的164名工人拿到了250余万元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