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贫困户撑起一片蓝天
【案情简介】
6月26日,柳城县东泉镇雷塘村的罗美姣等9位村民领到了拖欠半年的工资,心里美极了,脸上笑开了花。
今年1至2月份,罗美姣等9位村民受广西和格绿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和格绿”)聘请在雷塘村蔬菜基地工作。春节前夕几日,公司把设备和公司人员全部从基地撤走,此时村民的工资没有结清,为此村民非常着急,村民和家属们把公司老板堵在路上不让走,扬言不付清工钱就要拦人堵车,当事人报警后东泉派出所公安出警处置,东泉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后赶到现场,作为纠纷案件接手做劝解工作。他们首先说服村民,向他们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他们拦路堵路是违法行为,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让村民先行放人,之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讨回工资,开心时刻
东泉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随后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当了解到该公司实际拖欠罗美姣等9位村民工资共计11972元时,他们决定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村民讨回他们的血汗钱。
此时“和格绿”已经从雷塘村蔬菜基地撤走,他们以村民手里的记工与公司的记工单有出入为由,拒绝与村民相谈工钱事宜,不愿意支付他们工资。此时村民手里只有自己每天的记工,双方签字的记工单留存在公司里,这给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挑战,为把事实情况核实清楚,他们先后8次赴柳州、下村屯,找双方当事人调查,终于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
【调解过程】
东泉司法所先后4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前三次均因为双方意见分歧大,没有达成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及驻村扶贫干部、村委干部没有气馁,经过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在最后一次调解会议上,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进行时
东泉司法所干警盘庆荣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调解结果】
最后,“和格绿”当即支付罗美姣等9位村民2019年1月份的工资共计11972元,其中涉及贫困户7人。
清点兑现工资
东泉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贫困户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受到广大村民和村干部们的欢迎和赞美。
【以案释法】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法和法律依据:
(一)可以跟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二)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解决;
(三)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