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5-11-28 18:00   

柳州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名称

收费单位

名称

单位

性质

收费

项目

收费

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

依据

备注

1

柳州市司法局

柳州仲裁委员会

事业单位

仲裁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案件受理费

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部分--40元/件;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4%;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2%;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2%;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0.5%;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0.25%

政府制定

国办发[1995]44号

2

柳州市司法局

柳州仲裁委员会

事业单位

仲裁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案件处理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支出收取。

政府制定

国办发[1995]44号

3

柳州市司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服务收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提供公证服务

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乡镇法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7〕176号)、关于印发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5号)、

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关于印发我区公证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桂价费字〔1999〕132号)、关于公布我区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价费〔2007〕572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政策文件

政府制定

桂价费字〔1997〕176号、计价费〔1997〕285号、计价费〔1998〕814号、

桂价费字〔1999〕132号、桂价费〔2007〕572号、桂价费〔201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