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气】2015年依法行政科目 柳州又考全区第一名

  发布日期: 2016-02-17 00:00   

近日,自治区公布2015年度全区14个地级市依法行政考核成绩排名,柳州市拔得头筹,荣获全区第一。这是我市继2014年被评为“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后,依法行政工作荣获的又一殊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6.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7.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2015年,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加考核“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项工作。我市在认真完成其他考核内容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实施该两项亮点工作,并在依法行政考核汇报会上获得自治区考核组的一致好评。

首先,在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方面。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聘任17名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政府法律顾问;聘请6名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为尽快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市法制办通过完善相关制度,2015年12月起,首批市政府法律顾问开始参与市政府相关法律工作,包括接受咨询、进行授课、参与法律论证、合同审查、参加依法行政考核汇报会、参加立法座谈会等多项内容,切实担当起法治“守门员”角色。


     

2015年10月22日,柳州市原副市长富向东代表柳州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三起涉及土地行政登记的行政诉讼案。

 

其次,市领导以身作则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015年10月22日,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富向东代表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了涉及土地行政登记的行政诉讼案,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施行以来,首位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不仅为市辖县区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负责人积极参加诉讼形成良好带动效应,同时也有利于我市法治政府形象的展示,有利于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典范,推动机关工作作风改进。

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这是对十三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规划、总纲要,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市将按照《纲要》的总体部署,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再接再厉、砥砺前行。

                              来源:柳州APP  记者:陈虹桥  编辑:韦佳妮